2.變更登記
變更登記指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后,因登記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對原登記內容進行更改,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稅務登記。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應當自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3.停業、復業登記:
停業、復業登記是納稅人因自身經營的需要,暫停和恢復生產經營活動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稅務登記。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1年。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申請登記表,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并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其稅務登記證件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
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如實填寫《停、復業報告書》,領回并啟用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及其停業前領購的發票。
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
【例題•單選題】只有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才需要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 )。
[答案]√
[解析]以上表述是正確的。只有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
【例題•單選題】在下列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中,采取那種稅款征收方式的納稅人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 )。
A.查賬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驗征收
D.定期定額征收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
4.注銷登記
是指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依法終止履行納稅義務的其他情形時,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的取消稅務登記的手續。
適用范圍:自動解散、撤銷、破產、因地址遷移改變原主管稅務機關、被吊銷營業執照、其他情形。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5.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管證》)。
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
納稅人在到達經營地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前,到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資料:
稅務登記證件副本;《外管證》。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并結清稅款、繳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