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計憑證的填制與審核
(一)會計憑證法定內容---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1.原始憑證的內容
(1)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者完成時由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的,用來證明某項經濟業務事項已經發生或者完成的事實,以明確有關經濟責任并用作記賬原始依據的一種憑證。
(2)原始憑證種類既有來自單位外部的,也有單位內部自制的;
既有國家統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發票,也有由發生經濟業務事項雙方認可并自行填制的憑據等。
(3)原始憑證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2.記賬憑證的內容
(1)記賬憑證,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和性質加以歸類,并且確定會計分錄,作為登記會計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它具有分類歸納原始憑證和滿足登記會計賬簿需要的作用。
(2)記賬憑證應當具備以下基本要素:
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記賬憑證的名稱和編號;
經濟業務事項摘要;
應記會計科目、方向和金額;
記賬符號;
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記賬憑證的填制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并蓋章等。
(二)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的基本要求
1.原始憑證的填制和取得
《會計法》和《實施辦法》的規定都體現了兩層含義:
一是辦理經濟業務事項時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如果不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致使會計核算無法繼續進行的,就是違法行為;
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及時送交會計機構,如果填制或取得的原始憑證沒有及時送交會計機構,延誤會計核算及時進行的,也是違法行為。
至于“及時”的具體期限,《會計法》和《實施辦法》都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說,為了保證會計核算的正常進行和當期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填制或取得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的時間最遲不應超過一個會計結算期。
【例題·單選題】為了保證會計核算的正常進行和當期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填制或取得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的時間最遲不宜超過( )。
A.1個月
B.1個季度
C.1個年度
D.1個會計結算期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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