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醫療西醫】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原則、預防、轉診
1.原發性高血壓降壓治療目的:無根治方法。降壓治療的最終目的是減少高血壓患者心、腦血管病的發生率和死亡率。
2.血壓控制目標值:原則上應將血壓降到患者能最大耐受的水平,目前一般主張血壓控制目標值至少<140/90mmHg。糖尿病或慢性腎臟病合并高血壓患者,血壓控制目標值<130/80mmHg。舒張壓低于60mmHg的冠心病患者應在密切監測血壓的前提下,逐漸實現收縮壓達標。
3.治療策略
(1)改善生活行為:適用于所有高血壓患者,包括使用降壓藥物治療的患者。①減輕體重。②減少鈉鹽攝入。③補充鈣和鉀鹽。④減少脂肪攝入。⑤戒煙、限制飲酒。⑥增加運動。
(2)聯合用藥的目的是加強降壓效果、減輕不良反應,達到24小時平穩降壓。對于2級高血壓或高于目標血壓20/10mmHg和(或)伴有多種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或臨床疾病的高危人群,往往初始即需要2種小劑量降壓藥,必要時可能需3種甚至以上降壓藥聯合使用。推薦的幾種聯合用藥是:CCB+ARB,CCB+ACEI,ARB+利尿劑,ACEI+利尿劑,CCB+利尿劑,CCB+β受體拮抗劑。
4.原發性高血壓的轉診
(1)初診患者轉診條件:合并嚴重的臨床情況或靶器官損害;妊娠和哺乳期婦女;病人年輕且血壓水平高達3級;懷疑繼發性高血壓;懷疑白大衣高血壓,需明確診斷;為診斷分級、危險分層需要到上級醫院進一步檢查。
(2)隨診高血壓轉診條件:血壓波動較大基層醫生處理困難;出現新的臨床疾病;出現不能解釋或難以處理的藥物不良反應;高血壓伴發多重危險因素或靶器官損害而處理困難;按治療方案用藥2-3個月血壓不達標;血壓控制平穩的病人,再度血壓升高并難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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