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獨立行醫問題
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條: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治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按照規定,執業助理醫師同執業醫師的使用范圍都是一樣的,全國有效。但獨立行醫卻受限制,說白了就是學歷低的考生想要行醫的話要先考助理醫師,然后再考執業醫師,一步一步來,其實考執業助理醫師最終是為了考執業醫師,所以助理醫師應該就是考執業醫師路上的一個臺階。
第二個問題:開辦診所的問題
執業助理醫師既然都沒有獨立行醫的資格,那自然更沒有權力開辦診所了。按照國家開辦診所的要求。個人開辦診所需要滿足:具備執業醫師資格證,并且在醫療、預防和保健機構行醫滿5年,才可開辦個人診所。
如果想在鄉鎮以下開診所,比如在村衛生室,那你完全可以考一個鄉村全科助理醫師,這樣既可以開診所,還有處方權,行醫的權利相當于執業醫師,但是僅限于在鄉鎮以下的衛生所。
第三個問題:大專以下學歷是先考助理醫師還是提升學歷直接考執業醫師
當然是先考助理醫師了,醫師資格的政策這幾年一直在變,尤其是對學歷這個要求,越來越嚴格了,所以考助理醫師不能等,能考的時候抓緊考下來,然后可以再選擇提升學歷,能等考執業醫師的時候,不管是哪個學歷,哪個學歷滿足考執業醫師的條件,就用哪個學歷報考,所以總結的來說,不管是考助理醫師還是執業醫師,一刻都不能等,政策瞬息萬變,萬一卡到自己了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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