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市公司增發股票
(一)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條件
1.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
(1)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
①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提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148條、第149條規定的行為:《公司法》第148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公司法》第149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1)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2)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3)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②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
③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提示: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者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2)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者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3)為借款后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4)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5)上市公司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解釋: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者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屬于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盈利能力應具有可持續性
①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
②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12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提示:(1)在主板和中小板首發股票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2)在創業板首發股票發行人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③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
④最近24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財務狀況良好
①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最近3年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
③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4)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5)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規定
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于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為:
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
③上市公司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例題·多選題】上市公司發生下列情形時,屬于證券法律制度禁止其增發股票的有( )。(2011年)
A.公司在3年前曾經公開發行過可轉換公司債券
B.公司現任監事在最近36個月內曾經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C.公司在前年曾經嚴重虧損
D.公司現任董事因涉嫌違法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增發股票法定障礙。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因此選項B構成增發股票的障礙;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因此選項C構成增發股票的障礙;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因此選項D構成增發股票的障礙。
2.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配股)的條件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采用代銷方式發行。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例題·多選題】某上市公司擬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符合配股條件的有( )。
A.擬配售股份數量為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25%
B.上市公司最近6個月存在違規提供擔保的行為
C.上市公司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為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40%
D.上市公司現任董事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配股條件。(1)選項A: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2)選項B:上市公司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3)選項C: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4)選項D: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屬于法定障礙。
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增發)的條件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的情形。
(3)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例題·多選題】某非金融類上市公司擬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符合增發條件的有( )。
A.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為8%
B.發行價格為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120%
C.上市公司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為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5%
D.上市公司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增發條件。(1)選項A: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2)選項B: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3)選項C: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4)選項D: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屬于法定障礙。
4.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發行對象及條件:
(1)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戰略投資者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除上述之外的發行對象,12個月內不得轉讓;
(4)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法定障礙: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最近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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