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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工業(yè)產權法律制度
考情介紹與學習指導
本章包括三節(jié),重點節(jié)是第二節(jié)專利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商標法律制度。重要知識點包括專利權的客體、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專利權的終止和無效、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專利權的保護、商標注冊的申請和審查核準、注冊商標的變更、續(xù)展和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馳名商標。
本章主要題型包括單選題和多選題,不會出案例分析,因此,重點是核心關鍵知識點的記憶,綜合運用能力要求不高,記住基本制度和一些關鍵的數(shù)字、條件即可。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的基本理論
一、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一)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是指智力成果的創(chuàng)造人對所創(chuàng)造的智力成果和工商活動的行為人對所擁有的標記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的總稱。
(二)知識產權的特征
1.知識產權的無形性。
2.知識產權的法定性。
3.知識產權的專有性。
4.知識產權的地域性。
5.知識產權的時間性。
二、知識產權的范圍和分類(了解)
(一)知識產權的范圍
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fā)現(xiàn)權、發(fā)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二)知識產權的分類
以權利發(fā)生的領域為劃分依據(jù),知識產權可分為工業(yè)產權與著作權。
以權利價值的來源為劃分依據(jù),知識產權可分為創(chuàng)造性成果權與識別性標志權。
三、知識產權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了解)
(一)知識產權法的概念
知識產權法,是指調整在創(chuàng)造、利用智力成果和商業(yè)標記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二)知識產權法的調整對象
(1)因智力成果的創(chuàng)造與知識產權的授予而引起的社會關系。(2)智力成果的利用和交換而引起的社會關系。(3)因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和救濟而引起的社會關系。(4)因知識產權的管理而產生的社會關系。
四、我國知識產權立法概況(了解)
五、本章的內容(了解)
僅介紹工業(yè)產權法律制度的內容,即專利法律制度和商標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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