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典型例題1】假定某納稅人2011年12月工資4200元,該納稅人不適用附加減除費用的規定。計算其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正確答案』(1)應納稅所得額=4200-3500=700(元)
(2)應納稅額=700×3%=21(元)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一)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有以下兩種辦法:
第一種:查賬征稅:
1.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月。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2.從業人員的實際支付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稅前據實扣除。
3.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生活費用,不允許稅前扣除。
4.投資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資產,難以劃分的,由稅務機關核定。
5.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發生的福利、教育經費支出可在工資總額的2%、14%、2.5%標準之內據實扣除。
6.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7.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8.各種準備金不得扣除。
9.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并且企業性質全部是獨資的,年終匯算清繳,匯總所有企業的所得為應稅所得,以此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再分攤到每個企業分別繳納。
計算公式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Σ各個企業的經營所得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3)本企業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本企業的經營所得/Σ各企業的經營所得
(4)本企業應補繳的稅額=本企業應納稅額-本企業預繳的稅額
【典型例題2】李女士2010年成立了個人獨資企業,2011年營業收入為350萬元,營業成本為230萬元,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為19.25萬元,其他費用支出為96萬元,當年利潤4.75萬元;當年李女士請某稅務師事務所對該個人獨資企業進行檢查,發現該企業當年存在以下問題:
(1)銷售費用中包括廣告費42萬元、業務宣傳費支出15萬;管理費用中包括業務招待費10萬元;
(2)營業外支出中包括投資者家庭日常生活和生產經營費用開支1.5萬元,并且難以劃分;
(3)當年該企業和李女士家庭共用價值50萬元的轎車一輛,無法劃分清楚使用范圍,該企業會計賬簿未計提該轎車的折舊,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允許其按年計提折舊60%在稅前扣除,殘值率為10%,折舊年限4年;
(4)財務費用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100萬元,用于購置原材料,利率為10%,利息支出10萬元全都計入了費用(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為8%);
(5)已經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總額26萬元(其中含李女士工資12萬元,其余是從業人員工資),實際上繳的工會經費0.4萬元;實際發生職工福利費5.8萬元;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0.2萬元;
(6)計提準備金8萬元,企業上年虧損20萬元。另外李女士個人2011年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2萬元,購買某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獲得分紅1.5萬元。
根據上述資料和稅法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銷售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管理費用中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3)計算共用轎車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4)計算工資及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5)計算該個人獨資企業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6)計算李女士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正確答案』
(1)廣告費用扣除限額=350×15%=52.5(萬元),實際發生42+15=57(萬元),準予扣除52.5萬元,銷售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7-52.5=4.5(萬元)(第一題答案出)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350×5‰=1.75(萬元),實際發生額的60%為6萬元,準予扣除1.75萬元,管理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1.75=8.25(萬元)(第二題答案出)
(2)家庭日常生活和生產經營費用,難以劃分,應納稅調增1.5萬元。
(3)共用轎車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0×(1-10%)÷4×60%=6.75(萬元)(第三題答案出)
(4)借款費用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扣除,因此財務費用納稅調增金額=10-100×8%=2(萬元)
(5)投資者的工資不能在稅前扣除工資調增12萬元。
工會經費扣除限額=(26-12)×2%=0.28(萬元),實際發生0.4萬元,調增=0.4-0.28=0.12(萬元)
福利費扣除限額=(26-12)×14%=1.96(萬元),實際發生5.8萬元,調增=5.8-1.96=3.84(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26-12)×2.5%=0.35(萬元),實際發生0.2萬元,據實扣除。
工資及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2+0.12+3.84=15.96(萬元)(第四題答案出)
(6)計提的準備金不得扣除,應納稅調增8萬元。
該個人獨資企業2011年應納稅所得額=4.75(利潤)+4.5+8.25+1.5-6.75+2+15.96+8-20-(0.2×8+0.35×4)=15.21(萬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15.21×35%-0.675)×8/12+(15.21×35%-1.475)×4/12=4.38(萬元)(第5題答案出)
應納個人所得稅=4.38+1.5×50%×20%=4.53(萬元)(第6題答案出)
第二種:核定征收:包括定額征收、定率征收和其它合理方法。不得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改核定征收后不得繼續彌補年度經營虧損。
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l)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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