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個人所得稅法
考情分析:重點章節(jié),分值在8-10分左右。
第一節(jié) 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業(yè)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在中國有所得的外籍人員(包括無國籍人員,下同)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上述納稅義務人依據(jù)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區(qū)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一)居民納稅義務人:有住所或無住所居住滿1年的個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其所取得的應納稅所得,無論是來源于中國境內還是中國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
(2)所謂在境內居住滿1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即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不扣減其在華居住的天數(shù)。
(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無住所不居住或無住所居住不滿1年: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即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向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1)判定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的天數(shù):個人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的當日,均按一天計算其在華實際逗留天數(shù)。
(2)判斷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期間:個人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的當日,均按半天計算在華實際工作天數(shù)。
【典型例題】瓊斯為外籍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同時在中國境內、境外機構擔任職務,2011年3月6日來華,12月20日離開。期間瓊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離境,6月14日返回。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瓊斯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天數(shù)為(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計算在華實際工作天數(shù)。
中國境內實際工作天數(shù)=25.5+30+31+(7.5+16.5)+31+31+30+31+30+19.5=283(天)。
二、征稅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
①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不納個稅,這些項目包括:1.獨生子女補貼;2.執(zhí)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趦韧藛栴}:
、鄢鲎廛噯栴}:
A.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承租的,駕駛員從事客運取得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征稅。
B.個體出租車收入,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稅。
C.個人出租車掛靠單位,并向掛靠單位交納管理費的,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稅。
、芄韭毠と〉玫挠糜谫徺I企業(yè)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侔▊人經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zhí)照從事辦學、醫(y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趥人從事彩票代銷業(yè)務而取得所得,按該稅目計算征稅。
、蹅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取得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其他各項應稅所得,應分別按照其他應稅項目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qū)別:
A.非獨立個人勞動:計“工資、薪金所得”;B.獨立個人勞動:計“勞務報酬所得”。
自2004年1月20日起,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yè)和單位對其營銷業(yè)績空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yè)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jù)所發(fā)生費用的全額作為該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yè)和單位代扣代繳。
(五)稿酬所得。
、僖詧D書、報刊形式出版、發(fā)表。
、诓灰詧D書報刊形式出版、發(fā)表的翻譯、審稿、書畫所得:計“勞務報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賴鴤蛧野l(fā)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不繳個人所得稅。
、诔齻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以外的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yè)資金為本人和家庭成員支付的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或者向企業(yè)借款不歸還又未用于生產經營的,視為對投資者的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③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yè)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yè)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八)財產租賃所得。
個人取得的財產轉租收入,屬于“財產租賃所得”的征稅范圍,由財產轉租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九)財產轉讓所得。
、賯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诹炕Y產股份轉讓:
A.集體所有制改制為股份制的,職工個人取得的股份,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
B.轉讓時,按轉讓收入額扣減取得時支付的費用和合理轉讓費用,計算個人所得稅。
、蹅人出售自有住房,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④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十)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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