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般有兩種方法。
1.直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彌補虧損
2.間接計算法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調整項目包括:一個是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予以調整的金額;另一個是企業按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稅收金額。
【典型例題】
2011年某居民企業取得主營業務收入4000萬元,發生主營業務成本2600萬元,發生銷售費用770萬元(其中廣告費650萬元),管理費用480萬元(其中新產品技術開發費用40萬元),財務費用60萬元,營業稅金160萬元(含增值稅120萬元), 2010年度經核定結轉的虧損額30萬元。用上述兩種方法計算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1.直接法: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4000×15%=60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4000-2600-[(770-650)+600] -(480+40×50%)-60-(160-120)-30=50(萬元)
2.間接法:
會計利潤=4000-2600-770-480-60-(160-120)=50(萬元)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調增所得額=650-4000×15%=650-600=50(萬元)
新產品技術開發費用加計扣除=40×50%=2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50+50-20-30=50(萬元)
【典型例題】
某企業為居民企業,2011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
(2)發生產品銷售成本2600萬元;
(3)發生銷售費用770萬元(其中廣告費650萬元);管理費用48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25萬元);財務費用60萬元;
(4)銷售稅金160萬元(含增值稅120萬元);
(5)營業外收入80萬元,營業外支出50萬元(含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捐款30萬元,支付稅收滯納金6萬元);
(6)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2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5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31萬元、發生職工教育經費7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2011年度實際應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會計利潤總額=4000+80-2600-770-480-60-40-50=80(萬元)
(2)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調增所得額=650-4000×15%=650-600=50(萬元)
(3)業務招待費調增所得額=25-25×60%=25-15=10(萬元)
4000×5‰=20萬元>25×60%=15(萬元)
(4)捐贈支出應調增所得額=30-80×12%=20.4(萬元)
(5)工會經費應調增所得額=5-200×2%=1(萬元)
(6)職工福利費應調增所得額=31-200×14%=3(萬元)
(7)職工教育經費應調增所得額=7-200×2.5%=2(萬元)
(8)應納稅所得額=80+50+10+20.4+6+1+3+2=172.4萬元
(9)2011年應繳企業所得稅=172.4×25%=43.1萬元
【典型習題】
某摩托車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有固定資產價值18000萬元(其中生產經營使用的房產值為12000萬元),生產經營占地面積80000平方米。2009年發生以下業務:
(1)全年生產兩輪摩托車200000輛,每輛生產成本0.28萬元、市場不含稅銷售價0.46萬元。全年銷售兩輪摩托車190000輛,銷售合同記載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87400萬元。由于部分摩托車由該生產企業直接送貨,運輸合同記載取得送貨的運輸費收入468萬元并開具普通發票。
(2)全年生產三輪摩托車30000輛,每輛生產成本0.22萬元、市場不含稅銷售價0.36萬元。全年銷售三輪摩托車28000輛,銷售合同記載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10080萬元。
(3)全年外購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合同記載支付材料價款共計3500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5950萬元。運輸合同記載支付運輸公司的運輸費用1100萬元,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公路內河運輸發票。
(4)全年發生管理費用11000萬元(其中含業務招待費用900萬元,新技術研究開發費用800萬元,支付其他企業管理費300萬元;不含印花稅和房產稅)、銷售費用7600萬元、財務費用2100萬元。
(5)全年發生營業外支出3600萬元(其中含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捐贈500萬元;因管理不善庫存原材料損失618.6萬元,其中含運費成本18.6萬元)。
(6)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資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股息收入130萬元,已知境內被投資企業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
(7)8月20日,取得摩托車代銷商贊助的一批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材料金額30萬元、增值稅5.1萬元。
(8)10月6日,該摩托車生產企業合并一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資產公允價值為5700萬元、全部負債為3200萬元、未超過彌補年限的虧損額為620萬元。合并時摩托車生產企業給股份公司的股權支付額為2300萬元、銀行存款200萬元。該合并業務符合企業重組特殊稅務處理的條件且選擇此方法執行。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國債利息收入90萬元(假定當年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年利率為6%);取得直接投資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170萬元,已知該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擔的總稅負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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