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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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金融資產
本章內容對應《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與《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工具轉移》,屬于重要章節(jié)。應當關注:(1)金融資產分類和重分類;(2)金融資產的初始和后續(xù)計量;(3)金融資產后續(xù)計量的會計處理;(4)金融資產轉移;(5)金融資產的減值和處置。重點為金融資產四分類、金融資產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的減值;難點為金融資產轉移。
第一節(jié) 金融資產的定義和分類
金融工具的定義: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個企業(yè)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例如股權投資合同、債權合同、衍生金融工具合同等。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jù)、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券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本章涉及的金融資產范圍:
金融資產的分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分類與金融資產計量密切相關。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確認和后續(xù)計量采用的基礎也不完全相同。因此,上述分類一經確定,不應隨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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