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計量模式的變更
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1)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將計量模式變更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2)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知識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的會計處理
(一)轉換日的確定
1.投資性房地產開始自用,轉換日為房地產達到自用狀態,企業開始將房地產用于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者經營管理的日期。
2.作為存貨的房地產改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改為出租,轉換日應當為租賃期開始日。
3.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改用于資本增值,轉換日為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后確定用于資本增值的日期。
注意:處理思路——投資性房地產轉換類型
成本模式:
1.投資性房地產→非投資性房地產
2.非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
公允價值模式:
1.投資性房地產→非投資性房地產
2.非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
(二)成本模式下的轉換:對應結轉,不確認損益;涉及存貨的,不確認減值準備。
1.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非投資性房地產:
(1)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產
將投資性房地產在轉換日的賬面余額、累計折舊、減值準備等分別轉入“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
借:固定資產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存貨
借:開發產品(原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注意1:房地產公司作為存貨的房地產用“開發產品”科目;
注意2: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之間的減值準備通常不能對應結轉。
2.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1)作為存貨的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借:投資性房地產(存貨在轉換日的賬面價值)
存貨跌價準備(已計提的跌價準備)
貸:開發產品(賬面余額)
(2)自用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借: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或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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