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編 對特殊事項的考慮
第十七章 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
第一節 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
一、注冊會計師對舞弊的審計責任(教材P378)
1.注冊會計師有責任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相關鏈接】根據CSA1141第六條,在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有責任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源于舞弊和錯誤產生。
3.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未被發現的風險大于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未被發現的風險。
4.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可能源于以下事項而產生:
(1)偽造證明;
(2)故意漏記交易;
(3)故意向注冊會計師提供虛假陳述;
(4)串通舞弊;
(5)其他手段。
5.針對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通過設計和實施“恰當的審計工作”將其面臨的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1)“恰當的審計工作”是指按照審計準則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
(2)之所以注冊會計師只能將其面臨的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主要原因是由于審計的固有限制,不可避免存在某些重大錯報未被發現的風險。
6.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整個審計過程中保持職業懷疑,包括:
(1)考慮管理層凌駕于控制之上的可能性;
(2)認識到對發現錯誤有效的審計程序未必對發現舞弊有效;
(3)考慮信息的可靠性及與信息生成和維護相關的控制;
(4)不應受到以前對管理層、治理層正直和誠信形成的判斷的影響。
二、注冊會計師對舞弊的審計目標
1.識別和評估由于舞弊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
2.通過設計和實施恰當的應對措施,針對評估的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3.恰當應對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舞弊或舞弊嫌疑。
【相關鏈接】根據CSA1141第十二條,注冊會計師的目標是:(一)識別和評估由于舞弊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二)通過設計和實施恰當的應對措施,針對評估的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三)恰當應對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舞弊或舞弊嫌疑。
【知識點拓展】識別和應對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
1.“了解、識別、評估和應對”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的審計測試流程如圖17-1:
圖17-1 審計測試流程
2.審計測試內容
識別和應對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的審計工作內容,如圖17-2:
3.圖17-2中“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內容包括六個方面:
(1)行業狀況、法律環境和監管環境及其他外部因素
(2)被審計單位的性質
(3)對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
(4)目標、戰略以及相關經營風險
(5)對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
(6)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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