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其中: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彌補虧損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結合P319申報表)
二、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
(一)原理:對居民企業的稅收管轄權和避免國際重復征稅。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限額抵免:
1.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二)境外所得已納稅額抵扣方法——分國別(地區)、不分項目的限額抵免法。
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條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境外稅前所得額)×25%
三、居民企業核定征收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注意多選題)
本辦法適用于居民企業納稅人,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特殊】專門從事股權(股票)投資業務的企業,不得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核定征收的辦法
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計算:
(1)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2)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四、非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對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財產凈值是指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準備金等后的余額。
五、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
非居民企業因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準確計算并據實申報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1.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2.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3.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經費支出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營業稅稅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4.稅務機關可按照以下標準確定非居民企業的利潤率:
(1)從事承包工程作業、設計和咨詢勞務的,利潤率為15%-30%;
(2)從事管理服務的,利潤率為30%-50%;
(3)從事其他勞務或勞務以外經營活動的,利潤率不低于15%。
5.非居民企業與中國居民企業簽訂機器設備或貨物銷售合同,同時提供設備安裝、裝配、技術培訓、指導、監督服務等勞務,其銷售貨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勞務服務收費金額,或者計價不合理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相同或相近業務的計價標準核定勞務收入。無參照標準的,以不低于銷售貨物合同總價款的10%為原則,確定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收入。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稅款的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據實分季(或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對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利潤額,計入利潤總額預繳,開發產品完工、結算計稅成本后按照實際利潤再行調整。
七、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的計算與管理
(一)企業政策性搬遷范圍
(二)搬遷收入、搬遷支出、搬遷資產稅務處理、搬遷所得等所得稅征收管理事項,單獨進行稅務管理和核算。不能單獨進行稅務管理和核算的,應視為企業自行搬遷或商業性搬遷等非政策性搬遷進行所得稅處理,不得執行本辦法規定。
1.企業的搬遷收入,包括搬遷過程中從本企業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單位)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以及本企業搬遷資產處置收入等。搬遷補償收入包括:
(1)對被征用資產價值的補償;
(2)因搬遷、安置而給予的補償;
(3)對停產停業形成的損失而給予的補償;
(4)資產搬遷過程中遭到毀損而取得的保險賠款;
(5)其他補償收入。
2.企業的搬遷支出,包括:搬遷費用支出以及由于搬遷所發生的企業資產處置支出。
其中:搬遷費用支出,是指企業搬遷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安置職工實際發生的費用、停工期間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及福利費、臨時存放搬遷資產而發生的費用、各類資產搬遷安裝費用以及其他與搬遷相關的費用。
3.搬遷所得:搬遷所得=搬遷收入—搬遷支出。
企業應在搬遷完成年度,將搬遷所得計入當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搬遷完成年度,企業應進行搬遷清算,計算搬遷所得:
(1)從搬遷開始,5年內(包括搬遷當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遷的。
(2)從搬遷開始,搬遷時間滿5年(包括搬遷當年度)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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