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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重點、難點講解及典型例題 |
三、稅收優惠(★★★)
(--)法定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優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7.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8.企業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減免土地使用稅的優惠
【提示】這部分內容很繁雜,但是在考試中是非常容易出現的,上面列舉的法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項目要重點掌握,其他沒有列舉的優惠也要普遍掌握。
【例題14·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可以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有( )。
A.財政撥付事業經費單位的食堂用地
B.名勝古跡場所設立的照相館用地
C.公園內設立的影劇院用地
D.宗教寺廟人員的生活用地
【答案】AD
【解析】公園、名勝古跡等免稅單位的生產、經營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于免稅范圍。
四、征收管理
(一)納稅期限(★)
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由于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基本相同,所以,在這里匯總通過表格比較,幫助大家學習掌握。房屋和土地同時存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相同;假如只取得土地,則此時僅針對土地使用稅適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提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房產稅結合起來記憶。這里注意“次月”規定。
【例題15·多選題】下列有關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表述正確的有( )。
A.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自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B.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C.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D.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答案】BC
【解析】選項A,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選項D,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例題16·多選題】下列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表述正確的有( )。
A.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納稅
B.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納稅
C.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納稅
D.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納稅
【答案】BCD
【解析】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三)納稅地點和征收機關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土地所在地繳納,具體有兩種情況:
(1)納稅人使用的土地不屬于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的,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2)納稅人使用的土地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其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
【例題17·多選題】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辦法
B.納稅人使用的土地不屬于同一省的,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C.納稅人因土地的權利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土地權利發生變化的當天
D.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稅務局確定
【答案】CD
【解析】納稅人因土地的權利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土地權利發生變化的當月末;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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