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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案例分析題答案 |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D
【解析】中方投資者未用場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合營企業應當向中國政府繳納場地使用費;
場地使用費在開始用地的5年內不調整。以后隨著經濟的發展、供需情況的變化和地理環境條件的變化需要調整時,調整的間隔期應當不少于3年。場地使用權作為中方投資者出資的,在該合同期限內不得調整。
2.【答案】B
【解析】外商投資企業合同中規定一次繳付出資的,投資各方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
3.【答案】B
【解析】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如果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低于注冊資本25%的,投資者以實物、工業產權等出資的,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
4.【答案】D
【解析】(1)選項A: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諾的持股期限屆滿后可以出售;(2)選項B: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3)選項C:投資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滿后可以出售。
5.【答案】C
【解析】(1)選項A:外商投資企業合并的,外國投資者的股權比例不得低于合并后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5%;(2)選項B:外商投資企業與中國內資企業合并后為外商投資企業,其投資總額為原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與中國內資企業財務審計報告所記載的企業資產總額之和;(3)選項D:外商投資企業的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債權人自第1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外商投資企業對其債務承繼方案進行修改,或者要求外商投資企業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6.【答案】A
【解析】注冊資本為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而非實收資本。
7.【答案】B
【解析】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125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則外方認繳出資最低限額為500-240=260(萬美元)。
8.【答案】C
【解析】(1)選項A: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2)選項B:董事任期為4年,可以連任;(3)選項D:董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9.
【答案】C
【解析】外國投資者以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依法在中國境內直接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用于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外國投資者使用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參與境內上市公司定向發行、協議轉讓股票的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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