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yj_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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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西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務工作計劃
時 間 |
內 容 | |
3月25日前 |
各考區向省人事考試中心報送考點、考場設置 | |
4月3日前 |
下發考試數據 | |
4月11日 |
各設區市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上報考務安排和值班電話 | |
4月13日 |
公共科目筆試 |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
4月14日 |
專業科目筆試 |
9:00—10:40 《軍事理論知識》 |
5月份 |
公布成績 |
附件2
考前特別提醒內容
一、為保障考試安全與秩序,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必要時各地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據保守考試秘密的需要,對有關人員的相應行為作必要限制。
(二)封閉相關考試場所,制止無關人員進入。
(三)查驗考生的身份證等證件材料,檢查考生攜帶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考生實行檢查。
(四)暫扣考生違反規定攜帶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試場所內設置、使用視頻監控、無線電探測等電子設備,在必要范圍內,對無線通訊進行干擾或屏蔽。
(六)制止和處理考生違反考試紀律、考場規則的行為,必要時可終止考生繼續參加考試。
(七)在考試的客觀環境受到外界干擾時,應積極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排除或減少干擾,并根據公平、公正原則,對受影響的考生給予適當、相應的補救。
(八)對故意干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