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開選拔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人員應是續聘的大學生村官,或2009-2011年進入鄉鎮機關公務員編制的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或2009-2012年進入鄉鎮事業編制、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區縣屬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正在試用期內的人員除外)。
報名人員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截至2012年11月30日,仍在上述崗位工作;
2.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已進入村“兩委”班子的大學生村官學歷可放寬至專科;
3.具有選拔崗位所要求的素質能力。
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選拔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業績評價、組織考察、公示、決定任用等階段,主要包括:
1.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12月6日9:00—12月10日18:00。個人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ww.bjpta.gov.cn)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政策咨詢電話:63088238、63167955;聯系人:陳健、古尊師。網絡技術咨詢電話:63959161/62。
2.資格初審。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筆試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12月19日—12月21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公布報名者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事宜。初審合格的,本人從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的應試者,仍繼續使用此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等環節中作弊、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3.筆試。按照《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的有關精神,在統一時間內組織初審合格人員進行筆試。筆試堅持“干什么、考什么”原則,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勝任選拔職位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一般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
4.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確定合格分數線。每一職位合格分數線以上前6名人員(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持相關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對合格分數線人員不足6名的職位,可組織其他職位合格分數線以上且符合調劑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進行調劑,補足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調劑時優先從報考本區縣職位的人員中調劑,不足部分再從報考其他區縣職位的人員中調劑。調劑后仍不足6人的,該職位取消,報考該職位的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可調劑到其他職位。前6名人員中有未通過復審或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面試的,按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成績依次遞補確定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的人員要撰寫近三年的工作業績報告(2000字左右),并經村黨支部、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于面試前一天提交指定部門。
5.面試。2013年1月中旬,根據選拔職位,組織面試組、群眾評委對面試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素質能力與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面試人員的自我認知、組織協調、推動工作的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
6.業績評價。面試當天,面試組對面試人員的業績報告進行評價。
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業績評價分別占4:4:2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每一職位綜合成績前3名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該職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7.組織考察。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突出注重實績的導向,結合考察對象的業績報告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做出總體評價。在現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需到其上一個任職單位或原任職村進行延伸考察。如經考察無合適擬任人選的,該職位空缺。
8.公示。組織考察過程中,考察對象的有關信息和工作業績報告在其任職的村或工作的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9.決定任用。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任職建議人選,提交干部管理權限所在的黨委(黨組)確定擬任職人選。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履行任職程序。公開選拔結束后,統一公布結果。對決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結束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用職務,可由組織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或自主擇業。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2職位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