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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一)準考證如何打印?
考生憑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打印出的準考證邊緣有一些正文以外的字符,屬正常現象。
(二)什么情況才能申請筆試分數查疑?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只有下列特殊情況的人員才能申請分數查疑:
1.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
2.參加考試自認未違紀但標記為違紀的人員;
3.參加考試但標記為缺考的人員。
(三)第一代身份證可以在本次考試中使用么?
不可以,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
(四)身份證丟失怎么辦?
身份證丟失人員在考試時請攜帶派出所開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帶本人照片),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所填寫的一致。
(五)畢業證或學位證遺失怎么辦?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學歷學位發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對于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的畢業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對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專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州(市)級教育局的簽章;對于大專及以上黨校學歷的畢業生,該證明必須有省一級黨校的簽章(中央黨校的學歷可以在省級黨校簽章證明);對于其他非國民教育的畢業生,一般可補辦畢業證書,故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
(六)資格復審需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今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或學位證明的,可憑所在高校簽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暫時代替學歷獲得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的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對于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選聘合同存續期間不能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經省級選聘大學生到村任職工作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和已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不管是否滿服務期,均可參加其他單位的招聘或錄用考試,一旦錄取,組織人事部門都將與其辦理解聘手續;其余三類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本文件“一、招錄政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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