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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時多重學歷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不可以。由于學歷證書上明確標識了畢業院校、專業、畢業時間、學歷性質等內容,資格復審階段審核單位將對與學歷有關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驗,所以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對于“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學歷”、“學歷性質”、“學位”、“所填學歷、學位是否為在職獲得”、“所學專業”的填寫必須保持前后一致。
(九)雙學位人員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學位的專業進行報考?
只要持有兩個學士學位(含“輔修”的學位),都是雙學士學位。但因崗位要求的專業是對學歷證書所述專業的要求,故雙學位人員報考時只能對應畢業證書所寫具體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即:如果畢業證書上注明了兩個專業,報考人員可以任選一個專業報考。
(十)如何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專業要求?
招考崗位對專業的要求,以及報名系統中對專業的設定均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設置。
專業指導目錄分為三個層次,其相互關系為:“一級目錄”包含“二級目錄”,“二級目錄”下設具體專業。
崗位對一級目錄、二級目錄的要求可設置三組,報考人員只需滿足其中一組即可。如果崗位只限制了“一級目錄”,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都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除了“一級目錄”限制外,還限制了“二級目錄”,則只有該“二級目錄”下的專業才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在“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均有限制,則只有該具體專業才符合崗位要求。
報考人員在選擇崗位時,應首先在專業指導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查找。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包含專業方向的說明,不能將專業方向作為所學專業,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若所學專業與專業指導目錄中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僅有1個“學”字的差別的,可視為同一專業;公安專業中的“偵察”與“偵查”,視為相同)的所屬,依此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要求。若所學專業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可以以任意一種從屬報名;若所學專業未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建議先咨詢報名資格審核單位,若滿足要求,報名時“所學專業”欄選擇“其他…”,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的專業名稱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執(職)業資格名稱”欄填寫自己的所學專業,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若所學專業不符合崗位的專業需求,但具有崗位要求專業的相關從業(執業、職業)資格證書,也可以報考。此類人員在報名時“所學專業”欄選擇“其他…”,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的專業名稱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執(職)業資格名稱”欄填寫與崗位所需專業有關的有權部門頒發的相關從業、執業或職業資格證書名稱,由審核單位做人工審核。
(十一)本次考試各年齡段如何界定?
18至25歲: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28歲:出生日期在1984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30歲:出生日期在1982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35歲:出生日期在1977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18至40歲:出生日期在1972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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