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概述
又是一年3·15,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發現,投訴并不意味著所購偽劣商品、所遇消費陷阱就能圓滿解決。在微博上,網友“David Xu”公布的一段錄音顯示,為取得一張冰箱質檢報告,其先后撥打電話19次,聯系了市技術監督局、市家用電器質監站、市產品質監所等部門,卻不斷遭遇“踢皮球”。“這事不歸我們管”、“檢測鑒定對公不對私”、“萬元的檢測費用你出得起嗎?”在19段電話錄音中,這些聲音反復出現著。日前,記者跟隨多名讀者一起踏上維權之路,發現不少消費者在投訴之后,陷入了取證無門,高價鑒定,直至乏力退出的糾纏。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12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說,“消費者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維權比較困難,維權成本高,有的時候為‘追回一只雞,得殺掉一頭牛’”。(3月14日《大眾日報》)
相關評論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認為,在國內目前的市場經濟發展情況下,維權難的問題是無法避免的。走出這樣一個歷史階段,需要企業的誠信自律,消費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監管部門的切實履責。
此外,鑒定難問題在消費糾紛中非常突出,鑒定對公不對私、費用高昂,要解決這些問題,應呼吁成立獨立、非營利性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對消費者所需檢測產品實行不設限制的客觀公正鑒定,并立法保護。
@《消費維權不能“為追雞而殺牛”》:以筆者之見,需要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必須切實減輕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負擔。“誰主張,誰舉證”,這對于消費者來說,實在太難了。政府部門應堅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務的原則,盡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費者維權所需的鑒定費用,或者規定由商家承擔相關鑒定費用;要盡量縮短消費者維權的流程,簡化程序,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其次,必須切實提高消費侵權的賠償額度。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行的是雙倍賠償原則,這顯然遠遠不夠。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中國消費者維權獲勝后,目前每案得到的賠償金平均為700多元人民幣,而美國平均每案消費者獲賠35萬美元,是中國每件賠償額的3700多倍。“盡管國情不同,但中國賠償額度明顯偏低”,因此有必要借鑒《食品安全法》“損一賠十”的做法,一方面使假造者得到足夠的教訓,另一方面使消費者能獲得高于所付出的維權成本的賠償,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
@江西財經大學黨委書記廖進球代表表示,必須建立一個不斷完善的保護消費者權益機制,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對其合理訴求要充分保護,對不法商家要加大懲治力度。
@“3·15”不僅是消費者的盛大節日,更是消費者權益的“提醒日”,其歷史使命尚未完成。一方面在“提醒”職能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改革與優化監管機制,進一步暢通消費者的維權路;另一方面也在“提醒”廣大消費者要主動維權、積極維權,捍衛自己神圣的權利。憲法與法律賦予了公民權利,公民就有責任維護好、行使好,“永不放棄”就是責任擔當。公民的維權,是捍衛公民權利的尊嚴,是捍衛市場秩序的尊嚴,同時,還能夠“倒逼”市場監管機制的改革與創新。
今年“3·15”的主題是“消費與安全”,這不是一個標簽,而是一個沉重的話題。“3·15”,讓我們帶著責任上路,帶著安全前行。
模擬題
3.15期間,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在一次接受記者專訪時說,“消費者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維權比較困難,維權成本高,有的時候為‘追回一只雞,得殺掉一頭牛’”。對此,談談你的看法。
參考解析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市場經濟發展迅速,人們的收入水平不斷提升,消費能力在不斷增強。在這種背景下,我國很多商家企業都獲得了大量的商機和做強做大的發展機會,為群眾也提供了更好的服務、質量更高的產品。然而,在現實社會中還有一部分誠信缺失、道德不足的商家為了追求高利潤,將一些質量差、甚至冒牌的商品進行出售,嚴重危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為了更好地監管商家企業、規范市場,國際上將每年的3月15日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人們在這一天會從相關權威執法部門公布的信息中,獲知最新的一些對于存在傷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商家進行的整治活動,避免以后上當受騙,通過維權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升對于我國整個市場的規范和經濟健康發展具有一定的推進作用,是值得鼓勵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對于消費者來說,維權并不容易,正如題目中劉會長所說“有時為了追回一只雞,可能要殺掉一頭牛”,這句話用通俗的語言表達了目前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的情況。
具體來說,在維權過程中消費者面臨取證難、投訴難、查處難、訴訟難、賠償難等諸多問題。可以說,維權成本過高,已經成為消費者“不能承受之重”。
事實上,給廣大消費者創造一個公平、和諧的消費環境,不僅事關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更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那么,消費者維權如何才能走出“追回一只雞,得殺掉一頭牛”的困境呢?如何更加有效地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我有以下幾點看法:
第一,廣大消費者要主動維權、積極維權,捍衛自己神圣的權利。憲法與法律賦予了公民權利,公民就有責任維護好、行使好;
第二,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應該從日常監管做起,一是要加強對于商家企業的誠信道德教育,提升其自律性;二是要完善質量檢測等制度,修正相關規定,做到有法可依;三是要加強日常監管和懲處力度,切實改善消費環境,杜絕違法行為,提升百姓“消費安全指數”;
第三,對于目前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維權難的情況,政府應努力減輕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負擔。在處理過程中,政府部門應堅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務的原則,盡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費者維權所需的鑒定費用,或者規定由商家承擔相關鑒定費用;要盡量縮短消費者維權的流程,簡化程序,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總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形成良好的市場環境,需要企業的誠信自律,消費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以及監管部門的切實履責。相信,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消費者維權日趨理性,相關法律法規逐步配套成熟,管理機制進一步協調順暢,我國市場經濟將會最終得到穩定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