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為鼓勵各地大膽探索農業規模化、產業化,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繼續增加農業補貼資金規模,新增補貼向主產區和優勢產區集中,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各級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對土地流轉的財政支持力度。然而,在不少地方,政府對農地大規模流轉的財政支持中,滋生了一些新的問題:
在許多地方,政府制定財政扶持制度吸引涉農企業到農村流轉土地。企業流轉土地面積越大,得到的各種財政支持就越多。在這樣的政策導向下,一些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的財政補貼,往往片面追求土地流轉規模,甚至虛報農地流轉面積。
同時,在有些地方政府提供的大量財政補貼并沒有對接到那些真正從事種植的種糧大戶手上,而是被一些所謂的“大戶”攫取。
【標準表述】
[深入分析]
教育專家認為,財政補貼被種糧大戶攫取的原因,一方面,這些虛假的“大戶”能夠獲得來自政府的直接補貼款,從他手里流轉土地的其他農戶能否得到補貼,往往要視跟“大戶”的關系如何而定;另一方面,“大戶”還能獲得農田基礎設施配套資金和農業機械配套項目。如此,這些居于分級承包體系頂端的所謂“大戶”,攫取了大部分的財政補貼優惠,那些真正從事耕種的種糧大戶,則難以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
農地流轉“套補”,是科學發展“上下不平行”的典型體現,扭曲了政策本意,浪費了財政支出,還傷害了種糧人的種地熱情。現行的農地大規模流轉財政支持制度,亟待查缺補漏,升級完善,提升政策實施績效。
[對策措施]
為此,教育專家提出:
首先,政府應明晰農業發展相關的考核,避免將土地流轉規模作為政績考核的主要標準,以減輕地方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壓力。
其次,引導農地大規模流轉朝理性、務實方向發展。對于流轉成千上萬畝面積土地的種糧大戶,應該適當干預,尤其要禁止激進的、不切實際的土地大規模流轉行為。
再次,國家應加大土地流轉面積核查力度,杜絕通過虛報土地流轉面積套取補貼的現象,對那些虛報土地流轉面積的農業大戶和企業,要采取高強度的懲罰措施,提高其違法成本。
最后,國家應該減少財政直接補貼數額,改為以間接補貼為主,比如提高種子補貼、農田水利設施補貼和農業機械補貼等的比例,以盡可能減少套取直補資金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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