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給定材料 |
第 5 頁: 參考答案 |
資料3
PM2.5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可人肺顆粒物。它的直徑還不到人的頭發絲粗細的1/20。雖然PM2.5只是地球大氣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組分,但它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
事實上,顆粒物本身并無法對人體健康造成大危害。按照北京大學醫學部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潘小川的說法,PM2.5的危害本質上源自附著于其上的各類化學物質。而這些化學物質,既包括工廠的排放物,也包括日常的汽車尾氣,甚至有實驗證明,吸煙也可以讓周圍空氣中的PM2.5含量短時間內增加2~3倍。
據環保部有關專家介紹,PM2.5是形成灰霾天氣的主因之一。但是,過去我國的空氣環境質量標準中沒有PM2.5,致使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中缺乏對灰霾天氣的評估,人們有時就面臨著一個難言的尷尬——明明天空灰蒙蒙的,但權威部門提供的環保監測數據卻顯示“空氣質量優良”。
資料4
近年來,國內大多數城市都在實施“藍天計劃”。實際操作中,某一天到底算不算“藍天”,長期生活在城市中的市民說了不算,在城市短暫駐留的游人、過客說了也不算,權威部門的專業測評結果說了才算。不過,國內城市用于評定“藍天”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并未將PM2.5納入評價指標,而這個PM2.5,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卻是評定“藍天”標準中最重要的一項指標。
在國內部分城市群集中形成霧霾天氣,給城市帶來“藍天不藍”的尷尬,PM2.5增多是最大的成因,而PM2.5增多,又主要緣于城市化加速、交通需求快速增長導致機動車快速增長,機動車尾氣污染嚴重。醫學研究表明,PM2.5能穿透鼻纖毛等人體呼吸系統的防御結構,深入呼吸道直至肺部,誘發肺部硬化、哮喘、慢性支氣管炎和心血管疾病。
也就是說,PM2.5增多在國內不少城市已是不爭的事實,對居民健康的嚴重危害不容忽視。但是,如果將其納人環境空氣質量的評價指標,必然提高國內城市的“藍天”評定標準,有可能使城市藍天數量明顯下降,使不少城市完成“藍天計劃”得十分困難,甚至可能歸于流產。
2011年12月30日環保部部長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修訂的標準調整了污染物項目及限值,增設了PM2.5平均濃度限值和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收緊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濃度限值,將對灰霾天氣影響最大的細顆粒物加入監測體系。這意味著評價“藍天”,PM2.5有了否決權,也意味著2012年我國空氣質量監測正式進入“超細粒子”時代。
“如果加入PM2.5評價指標,優良天數將可能大幅下降。”江蘇省有關負責人表示,數據“難看”一點不要緊,關鍵是要清楚灰霾天的來源,要有措施解決大氣污染問題,扭轉被動局面。
大氣污染治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區域各城市聯手,聯防聯控,整體推進,必須充分認識到大氣環境治理的艱巨性、特殊性和長期性。”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說。
資料5
2012年,第40個世界環境日活動主題為“共建生態文明,共享綠色未來”。在世界環境日前夕,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全國地表水污染依然較重,七大水系總體為輕度污染。他還特別指出,農村的污染排放已經占到了全國的“半壁江山”,主要體現在環境污染嚴重,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農村環境管理的基礎也很薄弱,法規標準很不完善,監管能力嚴重不足。環保部的這一表述,首次把農村環境污染的嚴重性擺在了整個社會的面前。
溫家寶同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曾經提出,要實施農村清潔工程,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最近幾年來,國家也采取了“以獎促治”“以減促治”等農村環境治理政策。
早在河北燕郊召開的“2011全國生物質成型燃料產業化發展研討會”上就討論了我國生物質成型燃料產業正逐漸走向成熟,一個完整的產品鏈和產業鏈初見端倪,這將為廣大農村和小城鎮用上清潔便利的新型能源打下良好的基礎。
據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專家介紹,目前,我國有相當數量的農民仍依賴秸稈、柴草等農林廢棄物作為主要能源,有些地方甚至仍在砍伐森林和破壞生態。此外,我國城鎮化率以每年1%在增長,每年有將近一千萬人口進入新的城鎮。據統計,每個城鎮居民人均所消耗的能源是農村人均的3.5倍,因此,我國農村和小城鎮急需清潔便利的能源供應。
大力發展沼氣、作物秸稈及林業廢棄物利用等生物質能,加強省柴節煤爐灶改造,已被列人“十二五規劃”綱要。大力推廣高效低排放爐具,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產業,將農業、林業廢棄物能源化利用,有利于改善能源結構,減少環境污染,促進農民增收節支,同時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得到了與會專家們的一致認可,產業發展前景廣闊。
資料6
環境責任保險又稱“綠色保險”,是指被因保險人自身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并對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環境權益造成損害,而應當承擔的賠償或治理責任為標的的責任保險。2005年年底發生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推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出臺。2007年12月,環境保護部和保監會決定在江蘇、湖南、湖北、河南、重慶、深圳、寧波和沈陽開展試點,為2012年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提供經驗。不過,一年半的試點顯示,環境責任險遭遇諸多尷尬,亟須從法律法規和政策層面予以完善。盡管從制度設計上看,參保環境責任險能讓相關各方均受益,但實際推行過程中卻步履維艱。
2008年湖南省將包括昊華在內的18家企業列為首批試點企業。試點企業均為化工、有色、鋼鐵等環境污染風險較大的企業。但18家試點企業中只有15家投保。
“這15家企業都是國有企業,另外3家企業為出口外向型企業,受金融危機影響基本處于停業狀態,放棄了投保。”平安保險湖南分公司產險副總經理張小春說。平安保險是目前湖南省參與環境責任險試點的唯一一家保險公司。
張小春告訴記者,由于企業對環境責任險缺乏了解,投保意識不夠,對參保普遍缺乏積極性。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層面缺乏強制性,也導致推廣各方不能動用強制手段要求企業參保。保險公司產品單一、無法滿足企業需求,也是環境責任險難以得到企業認可的一個重要原因。例如,目前保險公司只承保突發意外事故導致的污染損害,并不承保漸進性污染導致的損害。而實際上,環境污染大都是屬于漸進性污染,比如煙塵中的重金屬對土壤的損害,排污造成河流水質逐步惡化,水體功能逐步降低等,隨時間的推移方逐步顯現出后果。由于缺乏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參與,對污染風險的識別和量化的難度很大。由于缺乏標準衡量污染程度及后果,發生污染事故后,受害人與企業極易起糾紛,導致保險公司難以定損,理賠成本極高。
沒有足夠的企業參保,保險公司則難以分散承保風險。為解決這一困境,株洲環保局計劃出臺一系列激勵措施。環保局設定一個參保期限,對當地在期限內主動參保的企業,可在排污費里拿出s0%給予補貼;如在期限內未參保的,不僅不能享受補貼,同時還會在申報環保專項基金以及新項目審批等方面被“從嚴把關”,并在違規時被“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