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微博爆料:浙江溫州61中為方便“偷窺”,看學生有沒有玩手機,竟然在宿舍門上打了一個洞。該校姜校長說,每天晚上10點熄燈后,帶手機的學生就開始玩手機,影響其他同學睡眠,采取敲門的方式效果又不好,所以用了這種方式(9月26日《錢江晚報》)。
為了防止學生玩手機,就在宿舍門上打洞,進行“偷窺”式監督,即便不談侵犯學生隱私的問題,單從管理角度講,這樣做其實也是一種“偷工減料”,根本不應該是教育者應有的作為。
學生熄燈后玩手機,不僅影響自己休息,更會影響宿舍其他人休息,也就是說,個別學生行為上的一個小小放縱,便侵犯了多數人的利益,破壞了大家和諧共處的環境。其根本的原因,還是因為學生缺乏禮讓精神,不懂得為他人利益著想。
可以想象,若學生把對于熄燈后玩手機的錯誤,僅僅理解為只是了違反學校規定,而對室友利益受損缺乏考慮的自覺,他們就會把注意力全放在防范校方檢查上,只熱衷于與檢查者玩貓捉老鼠的游戲。如此一來,得需要多少檢查者才能防住那么多的違規玩手機者呢?
所以說,基于這種玩手機的現狀,學校僅靠令行禁止、嚴厲處罰,顯然是不夠的,而是應該積極對學生進行正面引導,讓他們真正認識到,熄燈后玩手機不僅是個人的不良行為,還侵犯了室友的休息權,若大家都不自覺,破壞的是大家共有的環境,最終誰的權益都無法保障。而通過這種積極的教育引導,當相互體諒、相互謙讓的君子之德深入學生日常行為中,還用的得著校方費心去“偷窺”嗎?
總之,校園管理的實質,其實還是教育二字。而既然是教育,就應該更看重手段與過程的意義,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教育也才能體現出教育者存在的價值。作為教育者,既然負有對學生不良行為進行矯正、引導的職責,就要時刻保持溫情脈脈的育人者形象,還要明白學校和社會之間的不同之處,而不能簡單地照搬成人社會的管理手段。以“偷窺”的方式防止學生玩手機,看似責任負到家,但顯然是無視教育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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