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選調名額、范圍及條件 |
第 2 頁:報名及考試相關事項 |
第 3 頁:網上確認程序及附件 |
(三)網上確認
官方網站將在筆試成績發布后公布網上確認的人員名單。進入網上確認名單的人員,必須按時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確認。網上確認分為首次確認、首次遞補確認、二次遞補確認、打印確認表等四個階段。網上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考錄過程的人員中,若出現放棄資格復審、放棄面試、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的,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根據違紀違規處理辦法,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視情形給予5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1.首次確認
首批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人員請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登錄報名系統,對是否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考錄過程進行確認。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系統將開放“信息查看”功能,以便首次確認人員再次核對確認狀態。如發現異常,請立即聯系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也可將個人申請、身份證復印件、登錄系統的用戶名及密碼傳真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傳真發送完畢請電話確認)。
2.首次遞補確認
首次確認結束后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面試比例,根據筆試崗位排名和崗位空缺面試人數遞補人員進行網上確認。
首次遞補確認于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進行,首次遞補確認人員名單可于本次遞補確認開始時,登錄官方網站查看。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為確認狀態核對時間,操作過程同首次確認。
3.二次遞補確認
首次遞補確認結束后仍未達面試比例的崗位將開展二次遞補確認,操作過程同首次遞補確認。二次遞補確認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進行,二次遞補確認人員名單可于本次遞補確認開始時,登錄官方網站查看。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為確認狀態核對時間,操作過程同首次確認。
二次遞補確認結束后仍未達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確認人數進行資格復審及面試。
4.打印確認表
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考錄過程的人員,必須于2013年6月20日至資格復審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確認表一式兩份。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通過報名網站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及網上打印的確認表等參加資格復審。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經所在學校推薦并蓋章的《云南省2013年選調生報名表(應屆高校畢業生)》原件(附件2);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經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和縣級黨委組織部推薦并蓋章的《云南省2013年選調生報名表(大學生村官)》原件(附件3)。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考錄程序。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公布最終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報名網站發布面試及后續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等部門共同組織。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面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六)體檢、考察
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包含加分在內的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體檢和考察由各州市黨委組織部組織。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省委組織部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對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
(八)簽訂承諾書
公示無異議的選調生,與相關州市黨委組織部簽訂服務基層承諾書。
(九)分配及錄用
簽訂承諾書后,省委組織部下發選調生分配通知,各州市黨黨委組織部按照通知要求,將選調生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到崗后安排到鄉鎮(街道)所屬村(社區)掛任常務書記1年。
五、政策保障
(一)選調生辦理錄用手續后,統一安排初任培訓。選調生在基層工作期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應安排政治理論和業務培訓。
(二)新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正手續,博士研究生享受主任科員待遇,碩士研究生享受副主任科員待遇,本科生定為科員。
(三)選調生錄用后工作滿3年以上(含試用期),德才素質好、表現優秀的,根據工作需要,擇優選拔到鄉鎮(街道)領導崗位或縣級以上機關工作。
(四)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應優先從選調生中挑選。對德才素質好、表現優秀,有發展潛力的選調生,列入后備干部名單。鼓勵和支持選調生參加公開選拔和選調。對特別優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選調生,可破格或越級提拔。
(五)錄用為選調生的人員,在基層工作服務年限至少2年,期間選調生不得調離所分配的縣(市、區)所轄的鄉(鎮、街道),自動放棄選調生身份的,不再享受選調生相關待遇。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得辦理服務期未滿的選調生的借調、調動等手續。
附件: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公務員局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