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題點1.5個性的形成
2歲左右,個性逐步萌芽;3~6歲,幼兒的個性開始形成。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1)心理活動整體性的形成;
2)心理活動穩定性的增長;
3)心理活動獨特性的發展;
4)心理活動能動積極性的發展。
命題點1.6個性傾向性的發展
1.個性傾向性概述
個性傾向性是決定人對事物的態度和行為的動力系統,對一個人的心理與行為起著促進作用。幼兒個性傾向性的發展,主要反映在需要、動機及興趣的發展方面。
個性傾向性有兩個基本特征,即積極性和選擇性。
2.幼兒需要和動機的發展
(1)需要和動機的概念
需要是人腦對生理和社會要求的反映。動機是指引起和維持個體活動,并使活動朝向某一目標的內部動力。
(2)幼兒需要的發展
幼兒需要的發展遵循著一個規律,即年齡越小,生理需要越占主導地位。幼兒期兒童的社會性需要逐漸增強。同時,需要的發展已經出現明顯的個性特點,例如,開始出現多層次、多維度的整體結構。
(3)幼兒活動動機的發展
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從動機互不相干到形成動機之間的主從關系;從直接、近景動機占優勢發展到間接、遠景動機占優勢;從外部動機占優勢發展到內部動機占優勢。
命題點1.7幼兒氣質的發展
1.氣質的概述
氣質是表現在心理活動的強度、速度、靈活性與指向性等方面穩定的心理特征。
與其他個性心理特征相比,氣質和人的解剖生理特點具有最直接的聯系,與人的神經活動類型密切相關,具有較突出的生物性。幼兒生來就具有個人最初的氣質特點,同時,氣質與其他個性特征相比,具有更大的穩定性。
2.氣質的類型
古希臘醫生希波克拉底認為根據神經類型活動的強度、平衡性及靈活性的不同,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將人的氣質劃分為四種類型:膽汁質、多血質、黏液質及抑郁質。
巴甫洛夫通過實驗研究,發現神經系統具有強度、平衡性和靈活性三個基本特點。其中最典型的神經活動類型組合有四種:
①強而不平衡型;②強、平衡而且靈活型;③強、平衡而不靈活型;④弱型。
這四種神經活動類型,恰恰與希波克拉底所劃分的四種氣質類型相對應(見下表)。
托馬斯一切斯把從出生到3歲前幼兒的氣質劃分為三種類型:
(1)容易型
容易型嬰兒約占托馬斯一切斯全體研究對象的40%。這類嬰兒吃、喝、睡、大小便等生理機能活動有規律、節奏明顯、容易適應新環境,也容易接受新事物和不熟悉的人。他們的情緒一般積極、愉快,對成人的交流行為反應適度。由于他們生活規律、情緒愉快,且對成人的撫養活動提供大量的積極反饋(強化),因而容易受到成人最大的關懷和喜愛。
(2)困難型
這一類嬰兒的人數較少,約占托馬斯一切斯全體研究對象的10%。他們時常大聲哭鬧、煩躁易怒、愛發脾氣、不易安撫。在飲食、睡眠等生理機能活動方面缺乏規律性,對新食物、新事物、新環境接受很慢,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新的安排和活動,對環境的改變難以適應,因此他們的情緒總是不好,在游戲中也不愉快。成人需要費很大力氣才能使他們接受撫愛,并很難得到他們的正面反饋。由于這種孩子對父母來說是一個較大的麻煩,因而在哺育過程中需要成人極大的耐心和寬容,否則容易使親子關系疏遠,孩子缺乏撫愛和教養。
(3)遲緩型
約有15%的對象屬于這一類型。他們的活動水平很低,行為反應強度很弱,情緒總是消極而不甚愉快,但也不像困難型嬰兒那樣總是大聲哭鬧,而是常常安靜地退縮、畏縮。情緒低落,逃避新刺激、新事物,對外界環境、新事物、生活變化適應緩慢。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他們會對新刺激緩慢地發生興趣,在新情境中能逐漸活躍起來。這一類幼兒隨著年齡的增長,隨成人撫愛和教育情況不同而發生分化。
托馬斯一切斯認為,以上三種類型只涵蓋了65%的研究對象,另有35%的嬰兒不能簡單地劃歸到上述任何一種氣質類型中去。他們往往具有上述兩種或三種氣質類型混合的特點,情緒、行為傾向性和個人特點不明顯,屬于上述類型中的中間型或過渡型。
3.幼兒氣質的穩定性與變化性
氣質無所謂好壞,但由于它影響到幼兒的全部心理活動和行為,影響父母等對幼兒的態度,如果不加以重視,將會成為形成不良個性的因素。
4.幼兒氣質的特點與教育
1)正確認識幼兒的氣質特點:①要了解幼兒的氣質特點。家長和教師可對幼兒在游戲、學習、勞動等活動中的情感表現、行為態度等進行反復細致的觀察。②要接受幼兒的氣質特點。接受幼兒先天遺傳的某些氣質特征,找出幼兒氣質特征中的閃光點,寬容對待他們,多多鼓勵,通過言傳身教幫助他們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在教育中要以幼兒為主體,開展適合其天性的活動。③不要輕易對幼兒的氣質類型下結論。幼兒雖然表現出各種氣質特征,但教師不要輕易下結論,斷定一個幼兒屬于某種氣質類型,這是由于在實際生活中純粹屬于某種氣質類型的人是極少的,某一種行為特點可能為幾種氣質類型所共有。
2)家長應根據幼兒的氣質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提出不同要求,采取適當措施,區別對待。
5.幼兒氣質的特點對其心理活動和行為發展的意義
(1)幼兒的氣質是幼兒個性形成和發展的基礎
1)氣質對智力的影響。氣質不能影響幼兒的智力發展水平,但可以影響智力活動的方式。
2)氣質對性格的影響。一方面,在性格的表現上帶有各自的氣質特點;另一方面,某種氣質可以有力地促進某些性格特征的發展。
(2)幼兒的氣質影響父母的教養方式,從而影響幼兒的個性發展
不同的幼兒對同樣的教養方式可能會有不同反應。父母要了解孩子的氣質特征,因材施教。一方面,幫助幼兒改正或消除氣質中的消極特征(如孤僻、畏怯、急躁、任性等)。另一方面,積極鼓勵與表揚幼兒氣質中的積極特征(如行動敏捷、靈活、樂于與人交往等)。消極特征的糾正和積極特征的發展引起整個氣質類型的改變。
命題點1.8幼兒性格的發展
1.性格的含義
性格是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慣常的行為方式中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征。性格是具有核心意義的個性特征。
2.性格的特點
(1)對現實穩定的態度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對待周圍的人與事的態度是各式各樣的。這種一個人經常表現的、對人對己及對事的態度方面的差異是人的性格的一個主要方面。
(2)慣常的行為方式
這是區別于一時的、偶然的行為方式。
穩定的態度和慣常的行為方式是統一的。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其行為方式,而慣常的行為方式又體現著人對現實的態度。
3.性格的結構
(1)性格的態度特征
表現在人對現實態度方面的特點,由以下三個方面組成:
①對社會、集體的態度;
②對工作和學習的態度;
③對他人的態度;
④對自己的態度。
(2)性格的意志特征
表現在人自覺調節自己行為方面的特點,由以下四個方面組成:
①對行為目的的明確程度(沖動性、獨立性、紀律性等);
②對行為的自覺控制水平(主動性、自制力等);
③在長期工作中表現出來的特征(恒心、堅韌性、頑固性等);
④在緊急或困難情況下表現出來的特征(勇敢、果斷、鎮定、頑強等)。
(3)性格的情緒特征
表現在人受情緒影響的程度和情緒受意志控制的程度,由以下四個方面組成:
①情緒的強度(是否易受感染及反應強度);
②情緒的穩定性(波動與否);
③情緒的持久性(持續時間長短);
④主動心境(愉快與否)。
(4)性格的理智特征
也稱人的認知風格,表現在人的認識活動等方面的特點。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①感知(觀察的主動性、目的性、快速性及精確性);
②想象(想象的主動性和大膽性);
③記憶(記憶的主動性和自信程度);
④思維(思維的獨立性)。
4.嬰兒性格的萌芽
3歲左右,幼兒出現了最初的性格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合群性:在幼兒與伙伴的關系方面,可以看出明顯的區別。
2)獨立性:獨立性的表現大約在2~3歲變得明顯。獨立性強的幼兒可以獨立做很多事情。而有些幼兒離不開媽媽,表現出很強的依賴性。
3)自制力:到了3歲左右,在正確的教育下,有些幼兒已經掌握了初步的行為規范,并學會了自我控制。
4)活動性:有的幼兒活潑好動,手腳不停,對任何事物都表現出很強的興趣,且精力充沛。而有的幼兒則喜靜,喜歡做安靜的游戲,喜歡一個人看書或看電視等。嬰兒期性格的差異還表現在堅持性、好奇心及情緒等方面。
5.幼兒性格的年齡特點
①活潑好動;②喜歡交往;③好奇好問;④模仿性強;⑤好沖動。
6.幼兒期性格的發展
性格的發展具有連續性,后期的發展離不開早期發展的影響。幼兒期是兒童性格初步形成的時期,此時期形成的性格特點,將對幼兒日后的性格發展具有奠基作用。同時也不能否認,在外界環境和教育的影響下,兒童的性格可能發生變化。
1)兒童的性格已經表現出明顯的個別差異,這種差異表現在兒童行為的各個方面,使幼兒在不同的場合、不同方面的行為都顯示出較強的差異性。
2)性格是一個多側面的結構,兒童性格的初步形成是針對那些較低級的性格因素而言的,對人的性格有決定性影響或成為性格主要特征的高層次因素還遠未形成。
3)兒童性格的發展明顯具有受情境制約的特點,兒童的行為直接反映外界環境的影響。有的心理學家將性格的形成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幼兒期,此時兒童的性格受情境制約,兒童的行為直接依從于具體的生活情景,直接反映外界影響。兒童尚未形成穩定的態度,行為較容易改變;
第二階段是學齡初期和中期,此時兒童穩定的行為習慣已經形成,性格已較難改造;
第三階段是從學齡晚期開始,行為受內心制約,且習慣已經形成,在這個階段性格的改造更加困難。
7.影響幼兒性格形成和發展的因素
(1)遺傳的作用
人的神經系統類型在性格形成中有一定的作用,人的氣質影響著性格特征的外部表現。
(2)家庭的影響
家庭的教育態度和教育方式對兒童性格的形成與發展有著直接的影響作用。研究證明,父母教育方式不同,兒童會形成不同的性格特征。家庭生活氣氛和父母的性格特征對兒童的性格也有明顯的影響。還有,家庭的政治經濟地位、父母的文化素養、為人處世方式、兒童出生順序等因素也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兒童性格特征的形成與發展。
(3)幼兒園教育的作用
幼兒園的教育和教學對兒童性格的形成起主導作用。首先,幼兒園教育的方針、內容、方法,以及幼兒園的傳統、規章制度、師生關系、團隊生活、游戲活動等,都影響著兒童性格的形成。其次,教師的榜樣、示范對形成兒童的性格也有重要作用。學前兒童具有好模仿的特點,教師的榜樣有形無形地影響著兒童性格的形成。最后,幼兒園的集體組織及其活動,特別是班集體的特點、要求、輿論和評價等,對兒童性格的形成與發展也有一定影響。班級中的氣氛,兒童在班級中的地位,對他們性格的形成具有較大的作用。特別是班級經常的集體活動,兒童在集體活動中扮演的角色和所起到的作用,以及活動中與同伴之間的關系等,都會對學前兒童的性格造成重大的影響。
(4)社會環境的影響
社會環境的影響是復雜的,對兒童性格形成的影響主要是通過文化媒介傳播進行的,如圖書、報刊、影視制品、音像制品等。所以,要凈化對兒童影響較大的媒體,嚴格審核國內外的動畫片,使社會環境對兒童性格的形成和發展起積極的作用。
(5)幼兒個人的作用
家庭、幼兒園教育、社會環境因素等都是性格形成的外部條件,雖然,它們對于性格的形成和發展起著巨大的影響作用,但不能直接形成人的性格。性格形成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主體把其接受的外部社會要求,逐漸內化為自己內部要求的過程。在這個內化過程中,個人的理解和領悟,個人的需要、動機和態度起著調節和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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