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營業稅應納稅額=營業額(或銷售額、轉讓額)×適用稅率
【要點1】采用差額(余額)計稅的行業及項目,考生應重點予以關注。
【要點2】納稅人以外匯結算營業額的,其營業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
【要點3】稅額計算中的扣稅:
營業稅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所負擔的增值稅,依下列公式計算可抵免營業稅額:可抵免營業稅額=價款÷(1+17%)×17%
【注意】在計算題中的應用。
二、營業稅應納稅額計算
(一)經典舉例
【例題1·計算題】某市商業銀行2009年第四季度發生以下經濟業務:(1)取得貸款業務利息收入600萬元;支付單位、個人存款利息100萬元;(2)取得轉讓公司債券收入100萬元,債券的買入價為900萬元;(3)取得金融服務手續費收入15萬元;(4)吸收居民存款500萬元。計算該銀行第四季度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正確答案』根據營業稅額法律制度規定,貸款業務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以利息收入全額為營業額;債券等金融商品買賣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提供金融服務,以金融服務手續費為營業額;銀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營業稅。金融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
(1)貸款業務應納營業稅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600×5%=30(萬元)
(2)債券轉讓應納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用稅率=(1100-900)×5%=10(萬元)
(3)手續費應納營業稅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15×5%=0.75(萬元)
該銀行第四季度應繳納營業稅稅額=30+10+0.75=40.75(萬元)
【例題2·計算題】某地郵電局2009年7月份發生以下經濟業務:傳送函件收入9萬元;電話、電傳收入3萬元;銷售電信物品收入4萬元;報刊發行收入5萬元;銷售郵務物品收入2萬元。計算該郵電局7月份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正確答案』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規定,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應當征收增值稅,而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電信物品、郵務物品和報刊發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稅,應當征收營業稅。郵電通信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3%。
該郵電局7月份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9+3+4+5+2)×3%=0.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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