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本章考情分析 |
第 2 頁:第一節 稅收征收管理概述 |
第 4 頁:第二節 稅務管理 |
第 10 頁:第三節 稅款征收 |
第 19 頁:第四節 稅務檢查 |
第 20 頁:第五節 稅務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
第 23 頁:第六節 稅收法律責任 |
二、稅款征收措施
(一)核定、調整稅額
1.核定稅額情形——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注意多選題)
①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②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③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④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難以查賬的;
⑤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⑥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例題1·單選題】某酒店2007年12月份取得餐飲收入5萬元,客房出租收入10萬元,該酒店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未申報。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該酒店采取的稅款征收措施是( )。(2008年)
A.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B.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C.稅務人員到酒店直接征收稅款
D.核定其應納稅額
『正確答案』D
【例題2·多選題】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稅務機關有權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有( )。
A.有偷稅、騙稅前科的
B.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C.按規定應設置賬簿而未設置的
D.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難以查賬的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情形。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情形有6種,不包括A選項。
【例題3·判斷題】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未申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2001年)
『正確答案』√
2.核定應納稅額的方法
3.核定稅額方式——關聯企業調整
關聯企業是指有下列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1)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著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
(2)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所擁有或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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