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營業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營業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是營業稅的納稅人。
營業稅納稅人包括企業(內資及涉外)、行政及事業單位、個體戶、中外籍個人。
(二)納稅人的特殊規定
1.鐵路運輸的納稅人:(1)中央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鐵道部;(2)合資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合資鐵路公司;(3)地方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地方鐵路管理機構;(4)基建臨管線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基建臨管線管理機構。
2.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3.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應稅勞務的非居民也是營業稅的納稅人。
非居民,包括非居民企業和非居民個人。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非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
4.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取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但不包括單位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內設機構。
(三)扣繳義務人
1.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2.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非居民在中國境內發生營業稅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立經營機構的,以代理人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發包方、勞務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3.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三、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的一般規定
【解釋】營業稅征稅范圍涉及三個內容——地域范圍、行為范圍、行為的有償性:
1.地域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者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例題·單選題】根據現行營業稅稅收制度的規定,下列項目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的是( )。
A.境內企業轉讓境外的房產
B.組織游客跨省旅游
C.出租境內房地產
D.境外企業將它的無形資產轉讓給境內個人使用
【答案】A
【例題·單選題】以下符合營業稅規定的說法是( )。
A.在我國境內提供或接受的各種勞務均應繳納營業稅
B.我國企業對企業之內或之外提供的服務勞務應繳納營業稅
C.境外企業將商標權賣給我國應在我國繳納營業稅
D.我國企業將商標權賣給境外企業應在我國繳納營業稅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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