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產稅的主要優惠政策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全額或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本身業務范圍內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對于其所屬的附屬工廠、商店、招待所等不屬單位公務、業務的用房,應照章納稅。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但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中附設的營業單位,如影劇院、飲食部、茶社、照相館等所使用的房產及出租的房產,不屬于免稅范圍,應照章納稅。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5.損壞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產稅.
6.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經向稅務部門申報,在房屋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
7.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免征房產稅。
8.向居民供熱的企業的房產。
【例題·單選題】某供熱企業2010年擁有的生產用房原值5000萬元,全年取得供熱總收入2500萬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熱的收入800萬元。企業所在省規定計算房產余值的扣除比例為30%,該企業2010年應繳納房產稅( )。
A.13.44萬元 B.28.56萬元
C.42萬元 D.60萬元
【答案】B
【解析】該企業應納房產稅= 5000×(1-30%)×1.2%×(2500-800)÷2500=28.56(萬元)。
(五)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8.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因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業建造一幢辦公樓,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辦妥(竣工)驗收手續,4月付清全部工程價款。甲公司此幢辦公樓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 )。(2010年)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答案】C
(六)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征收機關
1.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納稅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例題·判斷題】某企業在甲市和乙市各有一處房產,核算地在甲市,則兩處房產均應在甲市納稅。
【答案】×
二、契稅
契稅是指國家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權屬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
(一)契稅的納稅人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
【歸納】對于轉讓房地產權屬的行為,轉讓方和承受方的納稅情況如下表:
轉讓方 |
承受方 |
(1)營業稅(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2)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涉外單位、個人不交) (3)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 (4)土地增值稅 (5)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
(1)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 (2)契稅 |
【例題·單選題】甲企業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企業,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甲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和契稅
B.乙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和契稅
C.甲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乙企業繳納契稅
D.甲企業繳納契稅,乙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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