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考情分析 |
第 2 頁:一、法和法律 |
第 4 頁:二、法律關系 |
第 5 頁:三、法律事實 |
第 6 頁:四、法的形式和分類 |
第 8 頁:五、法律規范與法律體系 |
第 9 頁:六、經濟法概述 |
四、法的形式和分類
1.法的形式(法的淵源)——法的具體的表現形態
我國法的形式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法規、特別行政區的法、行政規章、國際條約等,注意法律形式的制定機關和法律效力(考試重點)。
法的形式及制定機關
形式 |
制定機關 |
法律效力 |
常用名稱 | |
憲法 |
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 |
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 |
法律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
法律效力和地位僅次于憲法 |
《……法》 | |
法規 |
行政法規 |
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 |
地位次于憲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規 |
《……條例、辦法、規定》 |
地方性法規 |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 |
低于行政法規,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 |
《…地…條例》 | |
自治法規 |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大有權依照當地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
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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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行政區的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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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規章 |
部門規章 |
國務院各部委及直屬機構 |
低于憲法、法律、行政法規 |
《…辦法、決定》 |
地方政府規章 |
省級、較大市人民政府 |
低于憲法、法律、行政法規、上級和同級地方性法規 |
《…地…辦法》 | |
國際條約 |
國家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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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國不實行判例制度,最高法院所作的判決書只是一種非規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為法的形式。
【例題1·單選題】(2004年單選題)下列各項中,在我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A.憲法 B.民族自治地方條例
C.國際條約 D.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憲法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例題2·單選題】(2005年單選題)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級。下列各項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規的是( )。
A.憲法 B.同級政府規章
C.法律 D.行政法規
『正確答案』B
【例題3·單選題】(2010年單選題)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頒布,調整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會關系的是( )。
A.憲法 B.法律
C.行政法規 D.行政規章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因此選B。選項A“憲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不包括“常委會”;選項C“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選項D“行政規章”是國務院各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等制定。
【例題4·單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法規的是(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B.國務院制定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C.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
D.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正確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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