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一)工作時間(P43)
目前我國實行的工時制度主要有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三種類型。標準工時制:
(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提示:有些企業(yè)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l小時;
提示: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
①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②生產沒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二)帶薪年休假(P44)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簡稱年休假)。
工作時間 |
滿l年不滿10年 |
滿10年不滿20年 |
滿20年 |
年休假時間 |
5天 |
l0天 |
15天 |
不享受年假 |
(1)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
(2)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 |
(3)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 |
(4)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
提示: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關于勞動報酬(P44)
1.加班工資
加班時間 |
標準工作時間以外 |
休息日 |
法定休假日 |
加班工資 |
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 |
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周六、日加班) |
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五一、十一加班) |
提示:(1)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l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最低工資制度
(1)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
(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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