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單選題】(2010年)某個人獨資企業2009年度銷售收入為272000元,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50000元,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的規定,該企業當年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最高為( )元。
A.30000
B.38080
C.40800
D.500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扣除的最高額=272000×15%=40800(元)。
【例題·單選題】某個人獨資企業2010年的銷售收入為5000萬元,實際支出的業務招待費為40萬元,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是( )萬元。
A.18
B.24
C.25
D.3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5000×5‰=25萬;40×60%=24萬,業務招待費可以扣除的金額是24萬元。
三、其他費用扣除規定
1.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基本規定:限額扣除法
對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公益事業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例題·多選題】(2010年)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個人發生的下列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準予稅前全額扣除的有( )。
A.通過國家機關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
B.通過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
C.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捐贈
D.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的捐贈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選項D是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30%以內限額扣除的,不屬于全額扣除的項目。
【例題·單選題】個人進行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比例不得超過( )。
A.應納稅所得額的30%
B.所得的30%
C.應納稅所得額的15%
D.所得的15%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捐贈稅前扣除的比例。個人進行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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