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概述 |
第 2 頁:第二節 會計核算 |
第 3 頁:第三節 會計監督 |
第 4 頁:第四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
第 5 頁:第五節 法律責任 |
第三節 會計監督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1、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對象
(1)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2)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2、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1)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
(2)授權批準控制
(3)會計系統控制
(4)預算控制
(5)財產保全控制
(6)風險控制
(7)內部報告控制
(8)電子信息技術控制
3、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職權
(1)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2)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二、政府會計監督
1、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2、會計工作監督的監督對象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對象是會計行為,并對發現的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3、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內容
(1)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3)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三、社會會計監督
1、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范圍(多選題)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2、審計報告的種類
(1)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標準審計報告)
注冊會計師如果認為財務報表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標準審計報告:
①財務報表已經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②注冊會計師已經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在審計過程中未受到限制。
(2)帶強調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強調事項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但被審計單位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且在財務報表中作出充分披露;
②不影響注冊會計師發表的審計意見。
(3)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當注冊會計師認為財務報表整體是公允的,但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①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者財務報表的披露不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雖影響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雖影響重大,但不至于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4)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當注冊會計師認為財務報表沒有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時,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當注冊會計師認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至于無法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時,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會計責任
①會計責任是被審計單位對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本單位提交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護本單位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等負有的責任。
②除審計業務約定書外,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聲明書是認定會計責任的重要書證。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就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提供必要的書面聲明,或拒絕就重要的口頭聲明予以書面確認,注冊會計師可以將其視為審計范圍受到嚴重限制,從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聲明書注明的日期應為審計報告日。
(2)審計責任
①現階段,審計責任以驗證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公允性為主,同時也要求披露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誤和舞弊。
②注冊會計師確定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錯誤或舞弊時,應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的,注冊會計師應視情況分別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不能相互替代、減輕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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