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
第 2 頁:第二節 合同的訂立 |
第 6 頁:第三節 合同的效力 |
第 10 頁:第四節 合同的履行 |
第 14 頁:第五節 合同的擔保 |
第 23 頁:第六節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
第 25 頁:第七節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 |
第 27 頁:第八節 違約責任 |
第 28 頁:第九節 具體合同 |
5、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但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P238)
【例題1·單選題】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財產中,不可以作為抵押權客體的是( )。
A、工廠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D、土地所有權
【答案】D
【解析】(1)選項AB:當事人以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運輸工具設定抵押,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2)選項C:只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才可以抵押。
【例題2·單選題】個體工商戶甲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并抵押給乙銀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期間,甲未經乙同意以合理價格將一臺生產設備出賣給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債務。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該抵押權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該抵押權因未辦理抵押登記而不能成立
C、該抵押權雖已成立但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權對丙從甲處購買的生產設備行使抵押權
【答案】C
【解析】(1)選項A: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設定抵押;(2)選項BC:動產抵押的設立以合同生效為條件,不以登記為要件,但是,未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3)選項D:該抵押權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6、抵押的效力(P240)
(1)抵押物的孳息
抵押設定后,除法律和合同另有約定以外,抵押人有權繼續占有抵押物,并有權取得抵押物的孳息。但是,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2)抵押物的出租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解釋1】(2010年新增)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經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解釋2】先抵押后出租的,抵押權優先;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賃合同優先。
(3)抵押物的轉讓(P240)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解釋1】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1)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受讓人可以為債務人代償債務,使抵押權消滅;(2)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的,則抵押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
【解釋2】抵押物依法被繼承或者贈與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例題1·單選題】甲將房屋一間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間,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元購買甲的房屋,甲也想將抵押的房屋出賣。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
A、甲有權將該房屋出賣,但須事先告知抵押權人乙
B、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不必征得抵押權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將該房屋賣給丙,但應征得抵押權人乙的同意
D、甲無權將該房屋出賣,因為房屋上已設置了抵押權
【答案】C
【解析】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例題2·多選題】陳某向賀某借款20萬元,借期2年。張某為該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擔保條款約定,張某在陳某不能履行債務時承擔保證責任,但未約定保證期間。陳某同時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登記。抵押期間,謝某向陳某表示愿意以50萬元購買陳某的房屋。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陳某將該房屋賣給謝某應得到賀某的同意
B、如陳某經賀某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了謝某,則應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C、如謝某代為償還20萬元借款,則陳某的轉讓行為無須得到賀某同意
D、張某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B: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2)選項C: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3)選項D:當事人根本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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