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消費稅法律制度概述
一、消費稅的概念和特點(了解)
二、消費稅的類型
從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來看,各國并不是對所有消費品都征稅。根據征稅范圍的大小,消費稅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從各國開征的消費稅來看,實行狹窄型消費稅的國家最多,中間型消費稅的國家數量次之,寬泛型消費稅的國家最少。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狹窄型消費稅。
三、我國消費稅的歷史沿革(了解)
第四節 消費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消費稅的納稅人
具體來說,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包括:
1.生產銷售環節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2.委托加工環節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3.進口環節
4.零售環節(金銀鉆)
5.批發環節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計征的消費稅(5%)。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于銷售時納稅。
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一)我國實行的是選擇性的特種消費稅,征收消費稅的稅目(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主要包括如下五大類:
1.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與煙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等。
3.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包括游艇、小汽車、摩托車等。
4.使用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資源的消費品,例如成品油等。
5.具有特定財政意義的消費品,例如汽車輪胎等,這類消費品的稅基寬廣消費普遍、征稅后不影響廣大居民基本生活,還可以起到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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