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柳絮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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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一、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
第 2 頁:二、普通合伙企業 |
第 14 頁:三、有限合伙企業 |
第 18 頁:四、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
第二節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伙企業的概念及分類
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這里明確了法人可以參與合伙。法人合伙即由法人機構參與合伙投資,成為有限或者普通合伙人。
注意這里與《公司法》關于限制公司對外投資的銜接,《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即《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除外。
(二)合伙企業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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