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C
[解析]:按照稅法規定,不認可該類資產在持有期間因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利得或損失,2009年末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計稅基礎為200萬元。
2
[答案]:C
[解析]: 2009年末,無形資產A計稅基礎=150-150×(5/15)=100(萬元)。
3
[答案]:C
[解析]:選項C,稅法規定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法,而會計采用直線法,在此固定資產使用期前期,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后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逐漸轉回,不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4
[答案]:C
[解析]:企業持有的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會計上不計提折舊,期末要根據公允價值的變動調整其賬面價值;稅法上需要按照具體規定對該房地產計提折舊。因此2009年末,該寫字樓的賬面價值為1 600萬元;計稅基礎=1 200-1 200/20=1 140(萬元),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46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460×25%=115(萬元)。
5
[答案]:D
[解析]:2008年12月31日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1 000-1 000×5/10=500(萬元),可收回金額為360萬元,應計提減值準備=500-360=140(萬元)。2009年固定資產攤銷金額=360/5=72(萬元),2009年年末的賬面價值=360-72=288(萬元),計稅基礎=1 000-1 000×6/10=4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400-288)×25%=28(萬元)。
6
[答案]:D
[解析]:本期計入到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的金額=(100-200)×25%=-25(萬元)。所以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為貸方發生額25萬元,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為200(借方)-25(貸方)=175萬元(借方)。
7
[答案]:C
[解析]:甲公司預計在未來5年不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利用該可抵扣虧損,則應該以能夠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計算當期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當期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800×25%=200(萬元)。
8
[答案]:B
[解析]:遞延所得稅的確認應該按轉回期間的稅率來計算。2008年和2009年為免稅期間不用交所得稅,但是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2008年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8 000-6 000)×25%=500(萬元)
2009年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6 000-3 600)×25%=600(萬元)
2009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600-500=100(萬元)
9
[答案]:D
[解析]:2009年末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600+500-400=700(萬元),計稅基礎=700-700=0,因此2009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為700萬元。
1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120-110)×25%=2.5(萬元),同時計入資本公積2.5萬元;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100×25%=25(萬元),同時計入所得稅費用25萬元。2008年應交所得稅=540×33%=178.2(萬元)2008年甲公司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項目金額=178.2-25=153.2(萬元)。
11
[答案]:C
[解析]:由于內部購銷存貨而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60=40(萬元),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40×25%=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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