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柳絮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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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1、組織機構分為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
2、股東大會的職權為決定權和審批權。實行累積投票制。
3、董事的資格和產生:董事資格:注意5條禁規;任免機制:董事會成員人數5-19人;提名方法及其辭職問題 。
4、董事的義務:對公司忠實、勤勉。
5、公司董事可兼任經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一)股東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是指依法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即股份的所有者。
股東權利(又稱股東權)是股東各種權利的總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認購人一旦繳清應繳股款,就取得股東資格,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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