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
第 2 頁:第二節 |
第 4 頁:第三節 |
第 5 頁:第四節 |
第 6 頁:第五節 |
第 7 頁:第六節 |
八、違反《安全生產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熟悉)
(一)違反《安全生產法》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1.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的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
1)不依法履行審批的監督管理責任,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有下列3種失職、瀆職行為之一的,對責任人應給予降級或撤職的行政處分:(多選)
(1)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2)發現未依法取得批準、驗收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有關生產經營活動或接到舉報后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3)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消原批準或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要求被審查、驗收單位購買其指定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的,或者在對安全生產事項的審查、驗收中收取費用,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除責令改正,退還收取的費用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開除等行政責任
3)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在發生事故后不按規定處理,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
2.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應按以下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
1)沒收違法所得;
2)處以罰款(罰款數目視情節輕重和不同責任人而不同);
3)對違法的中介機構撤消其相應的資格。
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1)不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如果逾期未改正的,應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產整頓;
(2)導致安全生產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的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以2~20萬元的罰款。
2)未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如果逾期未改正的,應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產整頓;
(2)導致安全生產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的處分或者處以2~20萬元的罰款,并在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單選題)
3)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及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如果逾期未改正的,應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產整頓;
(2)也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發生重大事故時不按規定處理,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1)對事故后不報、瞞報、虛報、擅離職守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
(2)對事故后逃匿的,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
4.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政責任
1)違反《安全生產法》關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的9種違法(P67的7~15條)行為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第83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9項違法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2)未經依法批準,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予以關閉;
(2)沒收違法所得;
(3)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同時,并可處違法所得1~5倍的罰款。
3)違反有關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及進行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如果逾期未改正的,應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產整頓;
2)也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2~10萬元的罰款。
4)違反發包、轉包、出租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同時也可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
(2)沒有違法所得或所得不足5萬元的,可單處或并處1~5萬元的罰款;
(3)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同時,并可處違法所得1~5倍的罰款。
5)生產經營單位違反交叉作業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如果逾期未改正的,應給予責令停產整頓的行政處罰。
6)生產經營單位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及宿舍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如果逾期未改正的,應給予責令停產整頓的行政處罰。
7)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簽訂違法安全生產合同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除宣布所簽訂的協議無效外,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個體經營的投資人視情節輕重處以2~10萬元的罰款。
8)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首先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行為;
如果逾期未改正的,應給予責令停產整頓的行政處罰;
如果經停產整頓仍未達標的,應處以關閉、吊銷有關證照的行政處罰。
5.從業人員的行政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
除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外,還應該按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留用察看、開除等行政處分)。
(二)違反《安全生產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1.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由于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在發包、轉包、出租等經營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導致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3.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陪付外,受害人或者其家屬還有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民事賠償的權利。生產經營單位拒不承擔該項責任,或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違反《安全生產法》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教材未列入此內容)
1.依據《安全生產法》第80條、81條、83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第135 條設立的關于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2.依據《安全生產法》第84條、85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第136條設立的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
3.依據《安全生產法》第88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第136條設立的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和139條關于消防責任事故罪。
4.依據《安全生產法》第90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第134條設立的重大責任事故罪。
5.依據《安全生產法》第91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修整案(6)》第139條設立的不報、謊報事故罪。
7.依據《安全生產法》第91條、92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修整案(6)》第139條設立的不報、謊報事故罪。和397條設立的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罪
7.依據《安全生產法》第77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397條設立的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罪
8、依據《安全生產法》第79條,其所述“構成犯罪”指的是《刑法》第229條設立的提供虛假證明罪。
相關推薦:
在線課程 |
2024年
云私塾PRO 34%學員選擇 |
2024年
零基礎暢學班 46%學員選擇 |
2024年
全程突破班 20%學員選擇 |
|
適合學員 | ①平時工作忙,想要快速掌握考試要點; ②生活瑣事多,經常需要調整學習規劃; ③自律性不高,需要有人陪伴監督學習。 |
①基礎知識薄弱,安全行業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統梳理知識點; ③案例題薄弱,需要專項提升。 |
①有工作經驗相關從業者; ②自學能力自制力比較強; ③非常注重課程的性價比。 |
在線課程 |
2024年
云私塾PRO 34%學員選擇 |
2024年
零基礎暢學班 46%學員選擇 |
2024年
全程突破班 20%學員選擇 |
|
適合學員 | ①平時工作忙,想要快速掌握考試要點; ②生活瑣事多,經常需要調整學習規劃; ③自律性不高,需要有人陪伴監督學習。 |
①基礎知識薄弱,安全行業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統梳理知識點; ③案例題薄弱,需要專項提升。 |
①有工作經驗相關從業者; ②自學能力自制力比較強; ③非常注重課程的性價比。 |
|
基礎階段 | 考點精講 | |||
重難點直播 | ||||
云私塾系統 | ||||
強化階段 | 內部課件 | |||
知識圖譜 | ||||
考點突破 | ||||
沖刺階段 | 真題解析 | |||
臨考密訓 | ||||
實戰模考 | ||||
應試技巧 | ||||
電子資料 | 認知考試內容 | |||
學科復習規劃 | ||||
歷年考點分值分布 | ||||
案例答題模板 | ||||
高頻易錯易混考點 | ||||
新教材變動對比 | ||||
中級注安速記口訣 | ||||
考前10頁紙 | ||||
紙質資料 | 專用教材 | |||
10年真題精解 | ||||
習題集 | ||||
沖刺階段 | 班主任1V1助學服務 | |||
24小時全時段AI智能答疑 | ||||
專業師資后臺答疑 | ||||
講義、課件免費下載學習 | ||||
手機/IPAD隨時離線聽課 | ||||
考前集訓刷題 | ||||
備考保障 |
當年考試不過,免費重學2次 | 當年考試不過,免費重學2次 | 當年考試不過,免費重學1次 | |
套餐價格 | 單科:¥2235(公共科目) 單科:¥2520(專業科目) 全科:¥7640 |
單科:¥1699(公共科目) 單科:¥1999(專業科目) 全科:¥4999 |
單科:¥1092(公共科目) 單科:¥1235(專業科目) 全科:¥2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