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監理工程師和工程監理企業
一、基本要求
了解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工程監理企業的組織形式;工程監理企業規章制度。
熟悉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監理工程師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責任;監理工程師注冊制
度工 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工程監理費的構成。
掌握監理工程師的概念和素質 工程監理企業經營活動基本準則。
二、重點難點輔導
(一)監理工程師
指經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井經注冊
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專業人員。
(二)監理工程師的執業特點
監理丁程師不僅要有理論知識,熟悉設計、施工、管理,還要有組織、協調能力,掌握并應
用合同、經濟法律知識,具有復合型的知識結構。
監理工程師具有相應崗位責任的簽字權。
從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統稱為監理員。監
理員沒有相應崗位責任的簽字權。
(三)監理工程師的素質
(1)較高的專業學歷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
(2)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
(3)良好的品德;
(4)健康的體魄和充沛的精力。
(四)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
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義承攪監理業務。
(5)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注冊和從事監理活動,不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
料設備的生產供應等單位兼職。
(6)不為所監理項目指定承包單位、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8)不泄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9)堅持獨立自由地開展工作。
(五)FIDIC道德準則
(1)監理工程師對社會和職業的責任要求;
(2)監理工程師的能力要求;
(3)監理工程師的正直性要求;
(4)監理工程師的公正性要求;
(5)監理工程師的對他人的公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