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支付結算概 |
第 2 頁:第二節現金管理 |
第 3 頁:第三節銀行結算賬戶 |
第 6 頁:第四節支付結算方式 |
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2)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
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并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范圍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于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支取,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三)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要求
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1。中國居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2.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應出具軍人身份證件。
3.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應出具武警身份證件。
4.香港、澳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出具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5.外國公民,應出具護照。
6.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根據需要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四)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程序
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程序為: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即可開立該賬戶。
(五)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1.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且每筆超過五萬元的,
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1)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2)獎勵證明;
(3)新聞出版、演出主辦等單位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或支付給個人款項的證明;
(4)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獎券發行或承銷部門支付或退還給自然人款項的證明;(5)債權或產權轉讓協議;(6)借款合同;(7)保險公司的證明;(8)稅收征管部門的證明;(9)農、副、礦產品購銷合同;(10)其他合法款項的證明。如果該款項金額未達五萬元的,則無須提供該類付款依據。
2.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3.個人持出票人為單位的支票向開戶銀行委托收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或者個人持申請人為單位的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個人應當提供前述第1項所述的有關收款依據。
4.個人持出票人(或申請人)為單位,且一手或多手背書人為單位的支票、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并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白的,應當提供前述第1項所述的有關最后一手背書人為單位且被背書人為個人的收款依據。
5.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款項的,銀行應按有關規定,認真審查付款依據或收款依據的原件并留存復印件,按會計檔案保管。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
6.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十、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一)異地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
異地銀行結算賬戶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條件,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相應的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1.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2.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3.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
專用存款賬戶的。
4.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5.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二)異地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范圍
異地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應按照開設的不同賬戶的使用規定進行。
(三)異地銀行結算賬戶開立要求
開立異地銀行結算賬戶除應按照前述規定的程序辦理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外,開立異地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還應出具下列相應的證明文件:
1.經營地與注冊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證明。
2.異地借款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在異地取得貸款的借款合同。
3.因經營需要在異地辦理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應出具隸屬單位的證明。
(四)開立異地銀行結算賬戶的程序
開立異地存款賬戶的,根據其賬戶的種類不同,開立程序與前述相關賬戶開立的程序相同。
十一、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1.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
2.銀行的管理。
3·存款人的管理。
十二、違反銀行賬戶結算管理制度的罰則
1.存款人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
2.銀行及有關人員違反賬戶管理制度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