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率風險的管理辦法 (掌握)
降低利率風險的常見方法包括:(1)平滑法:維持固定利率借款與浮動利率借款的平衡;(2)匹配法:使具有共同利率的資產和負債相匹配;(3)遠期利率協議;(4)現金余額的集中;(5)利率期貨;(6)利率期權;(7)利率互換。
1.遠期利率協議
企業與銀行間就未來的借款或銀行存款的利率達成的協議。
●借款的情況下:
如果實際利率被證實高于雙方商定的利率,那么銀行將向公司支付差額(實際利率與協議利率之間的差額)。
如果實際利率低于商定利率,那么企業將向銀行支付差額(實際利率與協議利率之間的差額)。
●存款的情況下:
如果實際利率高于商定利率,那么企業將向銀行支付差額(實際利率與協議利率之間的差額)。
如果實際利率被證實低于雙方商定的利率,那么銀行將向公司支付差額(實際利率與協議利率之間的差額)。
【例10-4】 假設一家公司尚有1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未還清,利率每隔6個月予以重新設定,利息的償還期限是每6個月的期末。現在離下一次重置利率的時間只剩3個月,但公司預計利率可能在此期間內上升。當前這6個月的利率為6%,而簽訂6個月遠期利率協議時,資金管理部門爭取到6.3%的遠期利率。執行這一協議后,資金管理部門將利率鎖定在6.3%。
●如果利率如預期上升至7%,該公司的利率支出將降低,原因是,雖然公司現在要按照7%的利率支付利息,但是其遠期利率協議的對手方將向其支付7%與6.3%之間的利息差額。(實際操作流程為:該公司按照7%向貸款行支付利息,同時,從遠期利率協議的對手方獲得7%與6.3%之間的利息差額。)
●如果利率降至6%,那么,盡管貸款利率較低,但該公司將仍需按照6.3%的實際利率支付利息,并且需要支付遠期利率協議的對手方6%與6.3%之間的利息差額。(此處教材有誤:應為按6%支付利息,但需要補償銀行6%和6.3%之間的差額。)(實際操作流程為:該公司按照6%向貸款行支付利息,同時,向遠期利率協議的對手方支付6%與6.3%之間的利息差額。)
缺點:通常只面向大額貸款。而且,一年以上的遠期利率協議很難達成。
優點:能夠保護借款人免受利率出現不利變動的影響,另一方面,借款人同樣不能從有利的市場利率變動中獲益。
【小結】遠期貨幣合同與遠期利率合同的區別:
遠期貨幣合同如果進行實物交付則無需結算差額,遠期利率合同需結算差額(雙向結算)
2.子公司現金余額的集中
【好處】:
(1)盈余與赤字相抵;母公司將現金余額集中起來后,盈余可以抵消赤字,從而降低應付利息的金額
(2)加強控制;余額的集中,意味著核心財務部門更容易實施對資金的控制,并利用其專長,確保風險得到管理,機遇得以有效利用
(3)增加投資機會。資金被集中后,有可能爭取到更有利的利率,而且掌握著這些資金的核心財務部門可以進入本地經營單位無法進入的離岸市場等。(主要為非居民提供金融業務和服務的一種國際金融市場,離岸金融業務是屬于批發性銀行業務,存貸款金額大,交易對象通常是銀行及跨國公司,而與個人無關)
【缺點】:
(1)對資金的需求;作為營運資金的一部分,子公司的運營需要資金余額用于付款。如果所需的付款額高于預期,那么,子公司可能出現現金不足的問題
(2)本地決策;如果資金投資的責任不再由本地的管理人員承擔,那么他們可能喪失動力
(3)交易費用;向母公司轉移現金盈余后,在需要時再返還給子公司,這樣可能產生不必要的交易費用,且這些費用可能高于任何節省出來的利息,特別是在利率較低時
(4)匹配。現金余額的集中可能與匯率風險管理中的匹配原則相沖突
3.利率期貨
(1)引入的定義:利率期貨是指在將來特定的時間內,以事先商定好的價格購買或銷售規定數量的有價證券(債券)的一種標準化合同。
(2)除條款、金額和期間是標準化的之外,利率期貨實際上與遠期利率協議相類似。【例如】一家公司可簽合同以在6個月內按照商定價格購買或銷售名義金額為1萬美元、期限為20年的國庫券(息票率為8%)。這項決策背后的基本原理是:
●期貨價格可能隨著利率的變動而變動,這可以作為對不利的利率變動的套期保值。利率期貨價格與實際利率成反方向變動,即利率越高,期貨價格越低;利率越低,期貨價格越高。
●購買期貨的費用遠低于購買該金融工具的費用,因此,一家企業初始用相對較少的現金,即可對較大的現金敞口進行套期。(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只占10%左右)
(3)期貨合同價格
利率期貨合同的價格是由現行利率確定的。
例如,如果三個月的歐元定期存款的利率是8%,那么三個月的歐元期貨合同的定價將為92,即等于100-8。如果該利率為11%,那么合同價格將為89,即等于100-11。
(4)優缺點:利用利率期貨可以對不利的利率變動進行套期保值。同時,購買利率期貨時,只需要付出少量的保證金,就可以對較大的現金敞口進行套期,資金壓力小,但風險也比較大。
4.利率期權
利率期權賦予買方在未來到期日按照商定利率(執行價)交易的權利,而非義務。利用利率期權,機構可以對不利的利率變動敞口進行限制,同時還可以利用有利的利率變動。
●借款人可以通過購買看漲期權,設定他們必須支付的利率最大值。
●出借人可以通過購買看跌期權,設定他們將收取的利息最小值。
【承例10-4】 假設公司購買了相關期權,則有權同樣執行6.3%的利率(即行權價)。期權的期限是3個月,也就是到貸款續借期開始之前。假設期權費為1000人民幣。在3個月內,例10-4提及的兩種情形可能還會出現。
情形 1:如果三個月內的利率為7%,購買方將行權;利率鎖定為6.3%,期權費為1000英鎊。因此,公司的總成本等于 (100萬×6.3%×6/12+ 1000)= 32500元人民幣。
情形 2:如果利率是6%,購買方不會行權,公司承擔的額外成本等于期權費1000元人民幣加6%的利率產生的利息費用30000元人民幣。
利率期權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利率保證;利率保證是對一年以內的單個期間進行套期的利率期權
(2)上限、下限和雙限
【利率上限】是客戶與銀行達成一項協議,雙方確定一個利率上限水平,在此基礎上,利率上限的賣方向買方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如果市場參考利率高于協定的利率上限,則賣方向買方支付市場利率高于協定利率上限的差額部分;如果市場利率低于或等于協定的利率上限,賣方無任何支付義務,同時,買方由于獲得了上述權利,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手續費。
【利率下限】是指客戶與銀行達成一個協議,雙方規定一個利率下限,賣方向買方承諾: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如果市場參考利率低于協定的利率下限,則賣方向買方支付市場參考利率低于協定利率下限的差額部分,若市場參考利率大于或等于協定的利率下限,則賣方沒有任何支付義務。作為補償,賣方向買方收取一定數額的手續費。
【利率雙限】是指將利率上限和利率下限兩種金融工具結合使用。
購買一個利率雙限,是指在買進一個利率上限的同時,賣出一個利率下限,以收入的手續費來部分抵銷需要支出的手續費,從而達到既防范利率風險又降低費用成本的目的。
賣出一個利率雙限,則是指在賣出一個利率上限的同時,買入一個利率下限。
●當借款人預計市場利率會上漲時,可以考慮購買一項利率雙限;
●當借款人預計市場利率會下降時,可以考慮賣出一項利率雙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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