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 ||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
|
![]() |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法語 | 德語 | 韓語 |
|
![]()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
|
![]() |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資格 | 證券從業資格 | 期貨從業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考試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考試 | 出版專業資格 | 廣告師職業水平 駕駛員 | 網絡編輯 |
|
![]() |
衛生資格 | 執業醫師 | 執業藥師 | 執業護士 | |
![]()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劃師 | 國際內審師 |
|
![]() |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境影響評價師 | 環保工程師 城市規劃師 | 公路監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
|
![]() |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
第四節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原則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正確、適當、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 (全面履行和誠實信用原則)
依照上述履行原則及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適用《合同法》的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的,按國、行標;沒有國、行標的,按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標準履行。
(2)價款或報酬不明的,按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價;依法應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按規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
(4)期限不明的,債務人可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時間。
(5)方式不明的,按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
(6)費用不明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合同約定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j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k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l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義務。――>不影響合同主體。企業合并或分立的,由后續者承擔責任。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yangjobe〗第三人不是合同當事人,涉及第三人的,無論是債務方或第三人違約責任,債務人均應承擔責任)
二、合同的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行為不構成違約。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雙方應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前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辯權:雙方履行有先后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債務不符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相應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辯權(掌握概念)
不安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或就合同履行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沒有證據中止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
(1)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 喪失商業信譽
(4) 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一方可解除合同。
(四)其他履行問題的處理
1、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yangjobe〗有關債權人、債務人變動引起的法律規定總結
1、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2、債務人合并、分立的,應在決議作出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3次,債權人在接到通知的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90日內,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不提供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對分立的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公司法規定)
3、債務人變更住所,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時,一般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2、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三、代位權與撤銷權――合同保全的形式。目的是防止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對無物權擔保的債權人造成損害。(對有物權擔保的享有優先受償權,參見擔保部分內容)
(一)代位權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撫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代位權的適用對象是債務人的消極行為,即債務人危及債權人利益的怠于行使其權利的行為,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如次債務人(即債務人的債務人)提出抗辯,不認為債務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情況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其債權就代位權行使的結果有優先受償權利。在代位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
〖yangjobe〗理解代位權的幾個要點:
1、 債務人消極行使權利
2、 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且不專屬于債務人
3、 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無物權擔保)
4、 債權人請求法院認定代位權
5、 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6、 債權人對行使結果有優先受償權(如果涉及破產企業,只能是在破產宣告前行使才有優先受償權,因為破產宣告后,破產企業的債權由清算組來追償)
7、 債權人勝訴,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
****注意和破產法中相關代位權的聯系。
1、 破產企業代位追償的債權屬于破產財產
2、 擔保人預先行使代位追償權的屬于破產債權,(因為破產后無法再代位求償)
(二)撤銷權——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指債務人的積極行為)。撤銷權行使的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適當分擔。
與代位權的區別:
1、 債務人的行為有:放棄其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
2、 債務人的積極行為
3、 債權人對撤銷權行使的結果無優先受償權。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消滅(保護時效5年)。5年不適用訴訟中止、中斷。
債權人對撤銷權行使結果無優先受償權利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