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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應依法披露有關財務會計資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在股東會議召開20日前置備于公司辦公處所,供股東查閱;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還應按有關規定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遞交各股東。
(4)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5)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依法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審查驗證。
上市公司應聘請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業務,聘期一年,可以續聘。解聘或者續聘由股東大會作出決定,并在有關的報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時說明更換原因,并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2、公司利潤的分配順序是: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在不超過稅法規定的彌補期限之內);
(2)繳納所得稅;
(3)彌補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之后存在的虧損;
(4)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
(5)提取任意公積金;
(6)支付股利。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上市公司可以采用派發現金或送紅股方式分配股利。
3、公司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兩類。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當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資本公積金是直接由資本原因形成的公積金,如超過票面價額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額、法定財產重估增值、接受捐贈的資產價值等。
法定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分積金的用途為:(1)彌補虧損。公司可使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2)轉增資本。經股東會決議,公積金可轉為股本,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發給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用法定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轉增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
4、公司按稅后利潤的5%-10%提取公益金;公益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
以前年度考題分析
1997年判斷題第41題:
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00萬元,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為1250萬元,該公司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答案:錯
解析:我國《公司法》規定,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本題公司的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只有當公積金累計達到2500萬元時可以不再提取。
判斷題
經有限責任公司權力機構決議,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
答案:對 解析:教材P191
4.5.1公司的合并、分立,增加、減少注冊資本
1、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分立有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兩種形式。
2、合并、分立的程序為:
(1)簽訂合并或分立協議;
(2)確認債權債務;
(3)報批;
(4)重新登記。
3、合并、分立前的權利、義務由合并、分立后的公司享受和分別享受,承擔和分別承擔。
4、公司可以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但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
附:公司必須履行通知和公告程序的有關規定
事項 通知 公告 債權人主張權利
1、合并 決議之日起10天以內發出通知 決議之日起30天以內公告三次 收到通知的債權人30天內,沒有收到通知的債權人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天內主張權利
2、分立
3、減少注冊資本
4、清算 清算組成立之日起10天以內發出通知 清算組成立之日起60天以內公告三次
以前年度考題分析
1999年單選題第7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并時,應在法定期限內通知債權人,該法定期限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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