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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交易
一、公司債券發行的一般理論(了解)
(一)公司債券發行的概念
(二)公司債券發行的種類
根據公司發行的債券種類不同,可分為一般的公司債券發行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
(三)發行公司債券的原則
1.必須合法。
2.必須報經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
3.必須披露相關信息。
4.必須誠實信用。
二、公司債券的發行(記憶)
(一)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
【記憶提示】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2倍。
2.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
7.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繼續狀態;(3)違反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于核準的用途,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例題·多選題】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的條件有( )。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
B.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元
C.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50%
D.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正確答案』AD
『答案分析』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6000萬元,B錯誤。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C錯誤。
(二)公司債券的期限、面值和發行價格
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
(三)公司債券的發行程序
1.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保薦人保薦,并向證監會申報。
3.制作申請文件。債券募集說明書所引用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資信評級報告,應當由有資格的證券服務機構出具,并由至少兩名有從業資格的人員簽署。債券募集說明書所引用的法律意見書,應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并由至少兩名經辦律師簽署。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上簽字,保證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聲明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4.發行公司債券應報經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
5.發行。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一次核準,分期發行。自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公司應在6個月內首期發行,剩余數量應當在24個月內發行完畢。超過核準文件限定的時效未發行的,須重新經證監會核準后方可發行。首期發行數量應當不少于總發行數量的50%,剩余各期發行的數量由公司自行確定,每期發行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報證監會備案。
【記憶提示】半年首發一半,兩年發行完畢,5日內備案。
(四)公司債券持有人的權益保護
1.信用評級
公司與資信評級機構應當約定,在債券有效存續期間,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
2.公司債券的受托管理
債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發行的保薦人或者其他經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擔任。為本次發行提供擔保的機構不得擔任本次債券發行的受托管理人。債券受托管理人應當為債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與債券持有人存在利益沖突。
3.債券持有人會議
有下列情況的,應當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擬變更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擬變更債券受托管理人;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4)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5)保證人或者擔保物發生重大變化;
(6)發生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4.公司債券的擔保
擔保范圍包括債券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為連帶責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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