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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制度
一、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記憶)
(一)銀行結售匯業務的市場準入
銀行經營結售匯業務需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獲得市場準入資格。根據目前的銀行結售匯業務類型,可以分為即期結售匯業務、遠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1.即期結售匯業務的準入
對于總行級機構,實行核準制的準入管理方式。對于銀行分支機構,實行由銀行上級行自行授權、事前報告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備案制準入管理方式。
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應當取消其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1)因法定事由被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接管;(2)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將暫停或者取消其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1)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準或者備案擅自經營結售匯業務;(2)在結售匯業務市場準入核準或者備案中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提供虛假信息;(3)違規授權下轄機構開辦結售匯業務;(4)未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履行機構信息變更備案。
2.遠期結售匯業務及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的準入
已獲準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6個月以上的銀行,依有關程序向外匯局備案后,可以辦理不涉及利率互換的人民幣與外幣間的掉期業務。取得對客戶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經營資格滿1年的銀行,可以對客戶開辦包含人民幣與外幣本金和利息互換的貨幣掉期業務。
【例題·多選題】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應當取消其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 )。
A.因法定事由被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接管
B.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C.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準或者備案擅自經營結售匯業務
D.在結售匯業務市場準入核準或者備案中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提供虛假信息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對于CD兩種情形,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將暫停或者取消其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注意情節輕重以及必須取消與可以取消的不同情形。
(二)銀行外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
外匯管理機關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實行綜合頭寸管理。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通過綜合頭寸限額核定和綜合頭寸按日考核和監督來實現。
1.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的核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銀行的結售匯業務量和本外幣資本金(或者營運資金)以及資產狀況等因素,核定銀行的結售匯綜合頭寸,并實行限額管理。結售匯綜合頭寸限額的管理區間下限為零、上限為外匯局核定的限額。
2.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的考核和監管
外匯管理局對銀行的結售匯綜合頭寸按日進行考核和監管。銀行應當按日管理全行系統的結售匯綜合頭寸,使每個交易日結束時的結售匯綜合頭寸保持在外匯局核定的限額內。對于臨時超過核定限額的,銀行應在下一個交易日結束前調整至限額內。外匯管理局對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考核和監管。
【例題·多選題】下列關于銀行結售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應根據國際收支狀況、銀行的結售匯業務量和本外幣資本金(或者營運資金)以及資產狀況等因素,核定銀行的結售匯綜合頭寸并實行限額管理
B.銀行按日管理全行系統的結售匯綜合頭寸,應使每個交易日結束時的結售匯綜合頭寸保持在外匯管理局核定的限額內
C.銀行應對客戶結售匯業務、自身結售匯業務和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在交易訂立日計入結售匯綜合頭寸
D.對于臨時超過本銀行綜合頭寸核定限額的,銀行應在之后第三個交易日結束前調整至限額內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對于臨時超過核定限額的,銀行應在下一個交易日結束前調整至限額內。
(三)銀行資本金、利潤以及因本外幣資產不匹配需要進行人民幣與外幣間轉換的管理
金融機構的資本金、利潤以及因本外幣資產不匹配需要進行人民幣與外幣間轉換的,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
凡具有外匯業務經營資格的中資商業銀行,在具備健全的內控機制和完善的操作規程的條件下,可根據自己外匯總資產規模向人民銀行申請購匯補充外匯資本金。各商業銀行需憑人民銀行的批復文件,在批準的購匯規模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購匯,其中,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在地分局申請購匯。銀行資本金或營運資金的本外幣轉換,應由其總行或總部統一向外匯管理局申請。
二、保險公司外匯業務管理(記憶)
(一)保險公司的外匯業務
外匯保險是保險公司外匯業務的最主要形式。對于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財產保險,保險經營機構可以外匯收取保險費,支付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或進行保險合同結算:
一是保險標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與境外之間移動;
二是保險標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存在或者實現;
三是保險標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國際租賃、國際銀團貸款或者其他國際融資形式存在或者實現;
四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均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
對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身保險,可以外匯收取保險費,支付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或進行保險合同結算:一是投保人為境外法人或駐華機構,且受益人為境外自然人;二是境內居民個人在境外人身意外及醫療的保險。
(二)外匯保險業務資格管理
保險經營機構從事外匯保險業務須經外匯局核準。
(三)與外匯保險有關的外匯收支管理
保險公司外匯保險項下外匯收支的管理是按照真實性審核的原則辦理。保險經營機構持相關憑證可直接在銀行辦理相應的收付手續。
(四)保險公司資本金本外幣轉換管理
保險經營機構資本金本外幣轉換應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保險經營機構根據公司經營實際需要,按照規定向外匯局提交申請資料,經外匯局依法審核同意后,持核準文件直接到銀行辦理本外幣轉換手續。
三、證券公司外匯業務管理(了解)
證券經營機構申請開展外匯業務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資格。符合條件的,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核發《外匯業務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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