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現金流量表
1.正表的編制方法
(1)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而實際收現的價款及銷項稅額)=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本期收現+前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本期收現+本期預收的賬款-因商品退貨造成的本期付現額+收回以前的壞賬。
②收到的稅費返還(企業收到現金的各種稅費返還)。
③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所有屬于經營活動范疇但不屬于以上內容的現金流入均在此列示,如罰款收入、流動資產損失中由個人賠償的現金收入、經營租賃收到的現金及捐贈現金收入等。
④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企業因購買商品、接受勞務而在本期兌現的價款及進項稅額)=本期購入商品、接受勞務本期兌現額+前期購入商品、接受勞務本期的付現額+本期預付款項-本期發生的因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⑤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企業為職工所支付的各種現金)。不包括:a.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各項費用(此內容應計入經營活動中的其他支付項);b.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現金(此內容應計入投資活動中的購建固定資產項)。
⑥支付的各項稅費(除了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實際支付的耕地占用稅不應該列在此項目外,其他兌現的稅費均應列入此項目)。
⑦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所有屬于經營活動范疇但不屬于上述內容的現金支付均在此列示。如:罰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保險費、經營租賃支付的現金以及捐贈現金支出等。
(2)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①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資收回的利息。
②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企業因股權性投資及債權性投資而取得的現金股利、利息,以及從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分回利潤而收到的現金)
③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到的現金凈額,反映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扣除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后的凈額。
④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
⑤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方式收到的現金。
⑥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購建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不包括:a.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應計入籌資活動中的利息支付項);b.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應計入籌資活動中的其他支付項);
⑦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投資支付的現金,包括企業取得的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資、短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
企業購買股票和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債券的利息,應列在投資活動中的“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收回購買股票和債券支付的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列在投資活動的“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
⑧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
⑨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略)。
(3)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①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企業收到的投資者投入的現金,包括以發行股票、債券方式籌集的資金實際收到款項凈額(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傭金等發行費用后的凈額)。由企業直接支付的審計咨詢等費用,在“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不能從這里扣除。
②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③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④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
⑤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⑥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具有融資性質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的現金。
2.附表的編制方法(間接法)
凈利潤
加: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減:反向沖回的準備
加:固定資產折舊、油氣資產折耗、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
無形資產的攤銷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加:處置固定資產的損失;減:處置固定資產的收益
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減: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財務費用
加:投資損失;減:投資收益
加:遞延稅款所得稅資產減少;減:遞延稅款所得稅資產的增加
加:遞延稅款所得稅負債增加;減:遞延稅款所得稅負債的減少
加:存貨的減少;減:存貨的增加
加:經營性應收項目的凈減少;減:經營性的應收項目的凈增加。
加: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凈增加;減: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凈減少
其他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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