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一、外幣交易的核算程序(略)
二、即期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
(一)即期匯率的選擇
為方便核算,準則中企業用于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但是,在企業發生單純的貨幣兌換交易或涉及貨幣兌換的交易時,僅用中間價不能反映貨幣買賣的損益,需要使用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
(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
當匯率變動不大時,為簡化核算,企業在外幣交易日或外幣報表的某些項目進行折算時,也可以選擇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通常是指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加權平均匯率需要采用外幣交易的外幣金額作為權重進行計算。
三、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外幣是企業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外幣交易是指企業發生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包括:(1)買入或者賣出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2)借入或者借出外幣資金;(3)其他以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
(一)初始確認
企業發生外幣交易的,應在初始確認時采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這里的即期匯率可以是外匯牌價的買入價或賣出價,也可以是中間價,在與銀行不進行貨幣兌換的情況下,一般以中間價作為即期匯率。
1.外幣投資的資本
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無論是否有合同約定匯率,均不采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而是采用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這樣,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相等,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例題2·計算分析題】甲有限責任公司的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對外幣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根據其與外商簽訂的投資合同,外商將分兩次投入外幣資本,投資合同約定的匯率是1美元=7.00元人民幣。20×6年7月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收到外商投入資本300 000美元,當日即期匯率為1美元=7.8元人民幣;20×7年2月3日,第二次收到外商投入資本300 000美元,當日即期匯率為1美元=7.6元人民幣。
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20×6年7月1日,第一次收到外幣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美元 2 340 000(300 000×7.8)
貸:實收資本 2 340 000
20×7年2月3日,第二次收到外幣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美元 2 280 000 (300 000×7.6)
貸:實收資本 2 280 000
2.與購銷有關的外幣交易
【例題3·計算分析題】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對外幣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折算。20×7年3月3日,從境外丙公司購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設備價款為250 000美元,購入該設備當日的即期匯率為1美元=7.6元人民幣,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款項尚未支付,增值稅以銀行存款支付。
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機器設備 1 900 000(250 000×7.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23 000
貸:應付賬款——丙公司(美元) 1 900 000
銀行存款 323 000
3.與銀行發生貨幣兌換
【例題4·計算分析題】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外幣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折算。20×7年6月1日,將50 000美元到銀行兌換為人民幣,銀行當日的美元買入價為1美元=7.55元人民幣,中間價為1美元=7.60元人民幣。
本例中,企業與銀行發生貨幣兌換,兌換所用匯率為銀行的買入價或賣出價,而通常記賬所用的即期匯率為中間價,由于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 377 500(50 000×7.55)
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2 500
貸:銀行存款——美元 380 000
(二)期末調整或結算
期末,企業應當分別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1.貨幣性項目
貨幣性項目是企業持有的貨幣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或者償付的負債。貨幣性項目分為貨幣性資產和貨幣性負債,貨幣性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貨幣性負債包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期末或結算貨幣性項目時,應以當日即期匯率折算外幣貨幣性項目,該項目因當日即期匯率不同于該項目初始入賬時或前一期末即期匯率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例題5·計算分析題】承【例題3】,假定2007年3月31日的即期匯率為1美元=7.5人民幣,2007年4月2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了250 000美元設備款項,當日即期匯率為1美元=7.2人民幣。
2007年3月31日:
借:應付賬款 25 000
貸: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25 000
2007年4月20日:
借:應付賬款 1 875 000
貸:銀行存款 1 800 000
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75 000
三、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2.非貨幣性項目
非貨幣性項目是貨幣性項目以外的項目,如:存貨、長期股權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基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對于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已在交易發生日按當曰即期匯率折算,資產負債表日不應改變其原記賬本位幣金額,不產生匯兌差額。
(2)對于以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的存貨,如果其可變現凈值以外幣確定,則在確定存貨的期末價值時,應先將可變現凈值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再與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存貨成本進行比較。
(3)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股票、基金等非貨幣性項目,如果期末的公允價值以外幣反映,則應當先將該外幣按照公允價值確定當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再與原記賬本位幣金額進行比較,其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如屬于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形成的匯兌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小結:當計量屬性遇上外幣】
情形1 |
準則要求 |
存貨(可變現凈值) |
對于以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的存貨,如果其可變現凈值以外幣確定,則在確定存貨的期末價值時,應先將可變現凈值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再與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存貨成本進行比較。 |
資產減值(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
以該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結算貨幣為基礎預計其未來現金流量,并按照該貨幣適用的折現率計算資產的現值,然后將該外幣現值按照資產為來現金流量現值當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從而折現成按照記賬本位幣表示的資產未來現金流量。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非貨幣性項目(公允價值) |
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股票、基金等非貨幣性項目,如果期末的公允價值以外幣反映,則應當先將該外幣按照公允價值確定當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再與原記賬本位幣金額進行比較,其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非貨幣資產(公允價值) |
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股票、基金等非貨幣性項目,如果期末的公允價值以外幣反映,則應當先將該外幣按照公允價值確定當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再與原記賬本位幣金額進行比較,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貨幣資產(公允價值) |
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
【例題6·計算分析題】國內甲公司的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20×7年12月10日以每股1.5美元的價格購入乙公司B股10 000股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當日匯率為1美元=7.6元人民幣,款項已付。20×7年12月31日,由于市價變動,當月購入的乙公司B股的市價變為每股1美元,當日匯率為1美元=7.65元人民幣。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的影響。
20×7年12月10日,該公司應對上述交易應作以下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114 000(1.5×10 000×7.6)
貸:銀行存款——美元 114 000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由于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以外幣計價,在資產負債表日,不僅應考慮股票市價的變動,還應一并考慮美元與人民幣之間匯率變動的影響,上述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的人民幣金額以76 500(即1×10 000×7.65)元,與原賬面價值114 000元的差額為37 500元人民幣,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相應的會計分錄為: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7 5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37 500
37 500元人民幣既包含甲公司所購乙公司B股股票公允價值變動的影響,又包含人民幣與美元之問匯率變動的影響。
20×8年1月10日,甲公司將所購乙公司B股股票按當日市價每股1.2美元全部售出,所得價款為12 000美元,按當日匯率1美元=7.7元人民幣折算為人民幣金額為92 400元,與其原賬面價值人民幣金額76 500元的差額為15 900元人民幣,對于匯率的變動和股票市價的變動不進行區分,均作為投資收益進行處理。
因此,售出當日,甲公司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美元 92 400(1.2×10 000×7.7)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76 500(114 000-37 500)
投資收益 15 900
借:投資收益 37 5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7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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