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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貨幣資金的審計
第二節 庫存現金審計
庫存現金的實質性程序:
(一)程序:核對賬目→監盤現金→余額分析→抽查大額收支→截止測試→評價列報
(二)監盤庫存現金
(1)審計目標:驗證庫存現金存在性。
(2)監盤范圍:企業各部門保管的所有現金,包括已收到但未存入銀行的現金、零用金、找換金等。
(3)監盤時間:一般選擇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時進行,兩處(含)以上的現金應同時盤點。(4)監盤方式:突擊檢查。
(5)參加人員:出納員、被審計單位會計主管人員、注冊會計師。
(6)清點要求:由出納清點現金,注冊會計師現場監督。
(7)注意事項:
①若有充抵庫存現金的借條、代保管的工資、未提現支票、未作報銷的原始憑證,應在“庫存現金監盤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調整;
②對未能在資產負債表日進行監盤的,則需在監盤日確定監盤余額,然后倒推計算、調整至資產負債表日的金額;
③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項目中的庫存現金數額應以結賬日實有數額為準(理解)。
【學習要求】要求考生了解其實務操作過程,并會填制庫存現金監盤表。
第三節 銀行存款審汁
銀行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函證銀行存款余額:
函證銀行存款余額是證實資產負債表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存在性)。
(1)函證的必要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銀行存款(包括零余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實施函證程序,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某一銀行存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對財務報表不重要且與之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很低。如果不對這些項目實施函證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說明理由。
(2)函證目標:①了解企業資產的存在(存在性);②發現企業未登記的銀行借款和未披露的或有負債(完整性)。
(3)函證對象:向被審計單位在本年存過款(含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汪金存款)的所有銀行發函,其中包括零余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
(4)函證方式:積極式函證。
(5)函證時間:資產負債表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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