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
1、不得發生牽連的情形:
(1)含有嚴重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2)含有缺少充分依據的陳述或信息;(3)存在遺漏或含糊其辭的信息。
2、可以披露客戶涉密信息的情形
(1)法律法規允許披露,并取得客戶的授權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法律訴訟、仲裁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所發現的違法行為
(3)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在法律訴訟、仲裁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接受注冊會計師協會或監管機構的執業質量檢查,答復其詢問和調查
(5)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體業務層面的防范措施。
(1)對已執行的非鑒證業務,由未參與該業務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復核,或在必要時提供建議;
(2)對已執行的鑒證業務,由鑒證業務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復核,或在必要時提供建議;
(3)向客戶審計委員會、監管機構或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
(4)與客戶治理層討論有關的職業道德問題;
(5)與客戶治理層說明提供服務的性質和收費的范圍;
(6)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或重新執行部分業務;
(7)輪換鑒證業務項目組合伙人的高級員工。
4、接受客戶關系的原則
(1)客戶的主要股東、關鍵管理人員和治理層是否誠信
(2)客戶是否涉足非法活動(如洗錢)
(3)客戶是否存在可疑的財務報告
第四章 審計工作對獨立性的要求
1. 對網絡事務所的判斷
網絡是指由多個實體組成,旨在通過合作實現下列一個或多個目的的聯合體:
(1)共享收益或分擔成本;
(2)共享所有權、控制權或管理權;
(3)共享統一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4)共享同一經營戰略;
(5)使用同一品牌;
(6)共享重要的專業資源。
2.對關聯實體的判斷
關聯實體是指與客戶存在下列任一關系的實體:
1.能夠對客戶施加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并且客戶對該實體重要;
2.在客戶內擁有直接經濟利益的實體,并且該實體對客戶具有重大影響,在客戶內的利益對該實體重要;
3.受到客戶直 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
4.客戶(或受到客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擁有其直接經濟利益的實體,并且客戶能夠對該實體施加重大影響,在實體內的經濟利益對客戶(或受到客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重要;
5.與客戶處于同一控制下的實體(即“姐妹實體”),并且該姐妹實體和客戶對其控制方均重要。
3.考慮審計業務期間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審計業務期間是指自審計項目組開始執行審計業務之日起,至出具審計報告之日止。
對于連續審計,審計業務期間的結束日應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業務關系或出具最終審計報告二者時間孰晚為準
4.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的情形:
1.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2.當一個實體在審計客戶中擁有控制性的權益,并且審計客戶對該實體重要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該實體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3.當其他合伙人與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伙人同處一個分部時,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4.為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5.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1.從審計客戶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1)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會計師事務所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擔保,如果該貸款或擔保是按照正常的貸款程序、條款和條件取得的,應當判斷該貸款是否對審計客戶或事務所具有重大影響,如果影響重大,事務所需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降低不利影響。
(2)禁止從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2.禁止向審計客戶提供貸款或為其提供貸款擔保
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向審計客戶提供貸款或為其提供貸款擔保,因為沒有任何防范措施降低因自身利益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3.在審計客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
(1)會計師事務所在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等審計客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如果賬戶按照正常的商業條件開立,則不會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2)禁止會計師事務所不按照正常的商業條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因為沒有任何防范措施降低因自身利益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6.商業關系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即配偶、父母或子女)與審計客戶或其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由于商務關系或共同的經濟利益而存在密切的商業關系,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壓力產生嚴重的不利影響。這些商業關系主要包括:
(1)在與客戶或其控股股東、董事、髙級管理人員共同開辦的企業中擁有經濟利益;
(2)按照協議,將會計師事務所的產品或服務與客戶的產品或服務結合在一起,并以雙方名義捆綁銷售;
(3)按照協議,會計師事務所銷售或推廣客戶的產品或服務,或者客戶銷售或推廣會計師事務所的產品或服務。
7、針對業務期間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因素主要防范措施:
(1)不允許提供非鑒證服務的人員擔任審計項目組成員;
(2)必要時由其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審計和非鑒證工作;
(3)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評價非鑒證業務的結果,或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重新執行非鑒證業務,并且所執行工作的范圍能夠使其承擔責任。
8、管理層職責包括:
(1)制定政策和戰略方針(2)指導員工的行動并對其行動負責(3)對交易進行授權(4)確定采納會計師事務所或其他第三方提出的建議(5)負責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6)負責設計、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
9、向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提供編制會計記錄和財務報表具體包括:
(1)提供工資服務(2)編制所審計的財務報表(3)編制所審計財務報表依據的財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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